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一级响应要求,有效减少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各物业服务项目要加强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增强业主的自我保护和健康管理意识。一是各项目门口和其它显著位置要立即悬挂宣传布标;二是立即与居委会联系领取宣传材料,将宣传材料存放于项目门卫室以备发放,全力做好宣传工作。
二、各物业服务项目要安排责任心比较强的员工兼职“疫情巡查员”,并佩戴袖标,积极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人员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居委会或防疫部门。
三、各物业服务项目的门卫要严格履行防控职责。住宅小区各个门口立即制作禁入提醒牌,内容为“为防控疫情传染,非本小区业主和车辆禁止入内”,同时在小区门口设立体温检测卡口。
四、各物业服务项目要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住宅小区内的重点区域进行定期杀毒,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各企业的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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