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公告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2019年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 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03/27 14:05:54

  2019年,静海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坚持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任务和主体工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研究谋划、及时部署要求、积极组织推动、保障任务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区政府定期召开区长办公会、常务会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指挥调度、检查督办,定期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工作情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坚持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完善制度建设。区委研究制定了常委会工作规则、区委公文处理工作规则,推进区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区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制度,区委、区政府遴选、聘任6名兼职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区委、区政府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全过程,确保经审核的文件稿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五减”“四办”改革。区级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共512项,行政许可事项218项,公共服务等其他事项294项。行政许可“马上办”事项59项、“就近办”事项105项、“网上办”事项277项,“一次办”事项270项。

  二是推行智能化“无人审批”。开设5个“政务服务无人超市”,推出21项智能化“无人审批”事项,实现24小时在线运行,全时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是积极推进全程网上办理。印发静海区网上办事操作指南,服务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同时推出静海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设置信息公开、政务服务、营商环境3大板块,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2019年静海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实办率为78%。

  四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制定《静海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系统,采取容缺后补、以函代证等创新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实行统一接件、统一出件、应并尽并,大幅提升并联审批率。

  5.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机构改革后,我区设置政府工作部门31个,核定行政编制980名,设置内设机构207个。

  6.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天津市静海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落实权责清单公示制度。机构改革后,组织各单位重新制定权责清单,并在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天津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公开,及时做好取消、调整、变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工作。

  7.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一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组织举办2019年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涉及助老、垃圾分类、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志愿者增能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二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考核办法,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区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推动形成平安静海建设权责统一、风险共担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对五涉犯及有再犯罪倾向的人员实行重点管控。2019年出具书面警告决定书12件。对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存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排查,加强患者救治救助,落实管控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将各乡镇、街道及园区及以下的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为每个网格配备网格员,建成覆盖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设置Ⅰ级网格23个,Ⅱ级网格432个,配备网格员719名。

  五是提升防灾救灾减灾能力。明确应急职责,完善联动机制,利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定期对各乡镇园区进行无线通信系统点名,保证应急联络顺畅。建立区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信息库。

  8.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一是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贯彻落实《2019年天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质量监管。

  二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多方参与、覆盖城乡、普惠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包括1个区级、18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22个村(居)法律服务站,共有律师及法律工作者85人担任422个村(居)法律顾问,全区法律服务覆盖率达100%。依托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职能,为全区村居提供精准、高效、普惠、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突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功能。将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的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落实“一个号码管服务”,2019年静海便民服务专线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28938件,按时接单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9.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严格落实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全力推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开展“散乱污”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空气质量保障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涉酸、涉危废企业环境隐患专项整治,切实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10.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11.扩大行政决策参与范围。做好引智工作助力静海高质量发展,聘请8位能为我区在制定战略规划、实施重大决策、推动重点项目等方面提供咨询、论证、指导的专家、学者、政商界社会精英为区委、区政府顾问,不断推动区委、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2.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智库专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政府依法科学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律审核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研讨,为信访稳定、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提供法律咨询。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及工作机制,提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14.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静海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细化“三项制度”具体要求、明确落实标准、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

  15.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深入各区直部门、各乡镇的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机关及时纠正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利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执法单位的监督,通过自动预警、主动抽样监督等方式对录入平台的执法信息进行抽查,确保月抽查率不低于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档案进行评查,推动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1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及注册培训考试工作,全区1235人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培训,邀请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天津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蒋冰晶博士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讲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着力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行为的管理监督,不断深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抓初萌,有针对性的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和经常性谈心谈话,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着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建立“一定四化”日常监督体系,推动构建“两组两站”末梢监督格局,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研判、日常监督管控、监督工作考核评查3个“五步工作法”,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扎实开展统配巡、同步巡,狠抓巡察整改,健全完善整改评价机制,严肃督查督办,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18.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制度。积极配合市和区代表委员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市、区153件建议提案(其中市级18件、区级135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组织完成办复、回访、落实等工作。到2019年4月,已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回访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19.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内部流程控制,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聚集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在生态环境、医疗养老、城镇建设、绿色宜居等方面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2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以及重点领域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全年共完成政策解读13篇、公开政府信息6176条。依申请受理渠道畅通,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成功申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稳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

  2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述职述责、谈话、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压力传导机制,执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过程记实制度。围绕小产权房、环保污染、村级组织建设等重点问题,加大纠错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约谈诫勉,对懒政、庸政、怠政的及时调整,对失职、渎职的坚决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百行动”,加大集中排查和化解力度。完善区、镇、村三级联动。村街社区对简单的矛盾源头化解,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在辖区分流交办,重大矛盾纠纷组织联合处置、无缝对接,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23.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复议为民”理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一是坚持“入口”平等。严格遵照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积极受理,绝不在法定受理条件之外增设条件,增加群众负担。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依法受理37件,审结26件。二是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坚持案件审理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召开法律顾问例会研讨。坚持书面审理及实地调查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

  24.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公调、访调、诉调对接联动,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多元化解调解有序有效衔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891件,调解成功1879件,调解成功率99.4%,追回农民工工资913余万元。

  25.扎实推动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和“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要求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范化建设,使群众反映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得到解决。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6.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依法履职到位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制定实施干部选拔任用集中会审制度,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组织信访、公安、法检等部门集中会审,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和违纪违法等问题,对存在问题或有反映问题尚未查清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切实把法治素养好、法治能力强的干部识别出来、使用起来。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干部支撑。

  27.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试测试制度。一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年举办8期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全区90名拟提拨任用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经考核全部合格。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开展静海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共计107个单位3696人参加。

  28.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个别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形式、轻实效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矛盾纠纷和复杂问题时,还存在凭主观、靠经验的惯性思维,将法治思维转化为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急难险重问题的能力还需提高。

  (二)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还需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职责和工作队伍还需进一步整合,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能力建设还需强化。

  (三)行政执法监督合力作用发挥不充分。行政执法监管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压实责任不到位,横向贯通、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执法监督合力尚未形成,违纪违法问题尚未根除。

  三、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静海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执行力度。推进静海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落地,2020年基本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强化土地管理领域制度建设,完善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土地监督管理“田长制”。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好考评的指挥棒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重点工作,对政府各部门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督促整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有令不行、推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