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聚集。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要求暂停现场祭扫,禁止焚烧纸钱、制售迷信祭品,开展网上祭扫、集体代祭,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度过一个文明、平安、健康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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