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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主要内容公示
文章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1/03/03 10:21:00

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20201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划、规范标准,结合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规划,我区组织编制了《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年)》,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西侧,总面积54.50公顷,涉及国有土地17.90公顷,集体土地36.60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次干路三,南至次干路四,东至徐良路,西至次干路八;成片开发区域周边基础设施和市政服务设施配套完备。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区域的成片开发有利于落实宏观政策要求,能够为合法合规批地供地提供依据,有利于促进相关规划的有序实施。本成片开发区域的主要规划用途为物流用地,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能够助推物流园成为“两城三区六园一带”发展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园区物流产业建设。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适宜性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静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年)》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内,位于正在编制的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成片开发区域内无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状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大运河两岸2000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

四、成片开发计划

本成片开发方案按照经批复的《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拟建项目性质,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有保障。方案实施期限为两年,拟分两期完成土地征收,方案实施符合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22.96公顷,占比为42.1%,满足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成片开发方案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有利于实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工业建成区。方案实施有利于促进物流产业的发展,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并能为周边镇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方案实施可新增一定规模的绿地面积,有利于提高区域绿地率和人均绿地面积。 

七、征求意见情况

20211-2月,就本成片开发方案内容充分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包括静海镇北五里村农民集体、付家村农民集体、孙家场村农民集体、魏家庄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均支持本方案实施。

八、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规[2021]2号)规定执行。

九、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地址:东方红路11号增6号、邮编:301600、联系人:于军伟、联系电话:68962675)书面反馈意见。


附件: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年)公示稿-附图


1-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位置示意图

2-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5—2020年

3-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