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津规资源发〔2021〕80号)和《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指南(试行)》(津规资源发〔2021〕145号)要求,结合静海区发展需要,组织编制了《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总面积37.15公顷,国有土地32.02公顷,集体土地5.1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二经路、南至五纬路以北约80米处、西至西环路、北至四纬路。
(一)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实施是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需要。
(二)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主要用途为仓储用地,将依托唐官屯镇四通八达和公铁联动的交通优势,大力发展加工物流业,形成以能源运输仓储交易、装配式建筑生产交易和物流信息交易为特色的专业化现代物流园。
(三)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将充分发挥园区公铁海多式联运的优势,成为辐射华北地区的区域物流中心和天津南港辐射内陆地区的集散中心,发展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区域物流中心;扩大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集散功能,吸引优质项目落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形成以能源运输仓储交易、装配式建筑生产交易和物流信息交易为特色的专业化现代物流园;补齐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基础设施短板,完成园区内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提升园区综合服务功能。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区域,避让了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地块不涉及占用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范围。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要求,成片开发区域符合成片开发的底线约束要求,选址具有合理性。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仓储用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用地,《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年,方案实施符合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成片开发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12.94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的34.83%,符合国家及我市要求。
《方案》实施后园区将扩大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集散功能,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落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形成以能源运输仓储交易、装配式建筑生产交易和物流信息交易为特色的专业化现代物流园;《方案》实施后将为周边群众创造就业机会,从而有效增强地方经济,稳定社会治安;有效解决镇村居民的就业和收入,提高当地镇村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规〔2021〕2号)规定执行。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地址:东方红路11号增6号、邮编:301600、联系人:于军伟、联系电话:022-68962675)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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