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2022年以来,静海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取得显著实效。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我区对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津教督导室〔2023〕9号)全面开展自查,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一)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针对北师大静海实验学校规范办学、模范小学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选址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动合力解决教育发展难题。
落实区领导进校园讲思政课制度,开展思政调研等31节次。组织全体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在全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实干实为的成效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实落地。
在全区143所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为符合条件的学校配备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制定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完成32个党组织换届工作。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党员、骨干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中发现和培养党务工作者。举办静海区教育系统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培训班、教育干部大讲堂系列培训,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为期一周的教育管理干部业务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提高了各学校干部对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理解力、领悟力、执行力。全区乡镇学校和民办学校党组织均隶属区教育局党委,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
加强“大思政课”综合示范区建设。制定《静海区“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示范区培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静海区进一步完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办法》和《静海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思政课堂”精品课评选活动,开展课程思政优质课评选,推荐4节精品课参加市级遴选活动。制定思政课教师培养计划,组建思政课教师专家指导团队,举办静海区“三爱育苗”优秀案例教育教学观摩活动,组织专职思政课教师开展市区级课题研究,思政课教学设计、说课等活动。
积极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确立20所学校为区级“三全育人示范校”创建单位,1所学校获批市级“三全育人”试点校,17所学校获评静海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十个一”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的通知》、《静海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
深入开展清明祭英烈、学雷锋志愿服务、“党旗在我心中、国旗在我心中”“崇尚祖国、崇尚英雄、崇尚母亲”等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参加天津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并荣获冠军,北师大静海实验学校代表队在全市“中学生思政辩论赛”中获得亚军。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所有学校都成立了艺术活动兴趣小组,现有各类艺术兴趣小组1022个,实现体育艺术“2+1”活动全覆盖。开展第三十五届学生艺术节活动,574 幅美术作品、255个节目分获区级奖项。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静海区中小学劳动教育责任清单》,并构建了“两个建设、三个活动”工作模式。16家企业被命名为静海区中小学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组织40名学生参加天津市2022年中小学劳动技能大赛,取得两个一等奖,六个二等奖,六个三等奖的佳绩。成功举办以“勤以立人,乐享劳动”为主题的静海区2023年中小学劳动技能大赛。参赛队伍达到199支,学生530人。
(三)加强教材和读物管理
制定《静海区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建立教材选用、使用、监测评估机制,严格按照市教委规定目录逐年级逐学科选定教材。加强校本课程开发指导与管理,截至目前,静海区无自编校本课程教材。完成全区中小学课外读物推荐工作,各学校推荐目录已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我区职业学校、高中学校不存在选用境外课程和境外教材情况。
二、全面落实国家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
(四)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系统作用,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科学运用评价结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规范高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招生宣传工作,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市教委下发的“九个不得”,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
(五)落实“双减”政策要求
完善“双减”协调机制,对区“双减”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增补区人民法院为成员单位。多次组织召开部署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不断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相关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整治违规问题。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开通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持续开展预收费资金核查和制式合同督查工作,提高机构守法意识,规范收费行为。实施课后服务“重实效、提质量”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静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成果互看互比互学暨精品项目评选活动。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科技资源、体育资源和少先队力量的整合,以学校课后服务需求为导向,创新课后服务形式,初步形成《静海区校外课后服务资源进校园课程菜单》,让学校“点单”上课,按学生所需开展特色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我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贯彻落实《天津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方案(2022-2025年)》年度任务,扎实推进全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
(七)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提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服务质量,完善公办民办、城乡一体化发展管理机制。目前全区公办幼儿园152所,普惠性民办园14所,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5.39%,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区在园幼儿的80.1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70.79%。
(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制定《静海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五年创建规划(2022—2026年)》,加强统筹管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严格控制新生班容量。全面落实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源配置”国家评估认定指标小学校际差异系数为0.497,初中校际差异系数为0.333,校际差异系数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九)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发展
修订完善《静海一中“品牌高中”培育学校三年建设规划》和《独流中学、唐官屯中学“强校工程”项目学校三年实施方案》。召开静海区“强校工程”建设项目推动会,邀请“津门三杰支持计划”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代表对接唐官屯中学和独流中学,组织静海一中结对帮扶唐官屯中学,天津市实验中学结对帮扶独流中学。组织教研员、名师专家开展蹲点式专题指导,做到项目学校100%全覆盖、各学科教学指导100%全覆盖。
(十)重视特殊教育
制定了《静海区关于落实〈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已形成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指导、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核心、送教上门服务为补充、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为保障的特殊教育工作体系。区建华学校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向学前教育阶段延伸,并被天津体育学院特殊教育系确定为“天津体育学院特殊教育系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十一)办好中等职业教育
静海区成职教中心完成2021年度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项目建设和2022年度3个建设项目申报。学生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取得佳绩。师生参加2022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等活动,获国家级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在2022年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有3个项目5位同学分获一、二、三等奖。学校获得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单位等多项荣誉。
(十二)推进继续教育发展
我区负责的市教委重点课题《统筹推进社区教育创新发展的研究与实践》已结题。完成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监测工作。5个社区教育研究项目分获市级二、三等奖。3个“百姓学习之星”、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获市级表彰,同时“1星、1品牌”获推国家级角逐。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参与活动的居民达1.5万人次。区老年大学开设8个专业,在学老年人140人,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志愿者108人。杨成庄乡等4所乡镇成校挂牌成立了区老年大学指导培训中心。在2023年4月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推进会”上介绍经验,承办全市“国家级示范县建设引领涉农区职成教育提升工作推进会”。
(十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2022-2023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制定《静海区中小学专题教育安排表》,学年初召开静海区中小学落实课程计划专题工作会,学期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学校检查各校课程计划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市教委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确保一生一籍,籍随人走。重点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坚决杜绝普通高中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违规收取借读费等违规办学行为。
(十四)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认真落实《静海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按照“政府主导、依法规范、改革创新、平稳过渡”的原则,完成北京师范大学静海附属学校办学性质调整,建立公办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2年9月1日起以公办学校身份开始招生。我区有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天津市翔宇力仁学校),该校教学、招生秩序正常,社会声誉良好,无违规办学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占比为2.78%。
四、全面加强教育保障
(十五)加大教育资源建设力度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2022年完成了2所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新建、改扩建任务,增加学位2400个;完成一所民办高中学校建设,增加学位270个;按照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和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管理和使用要求,推动新湖美丽洲幼儿园如期招生。
为保障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顺利开展,2022年全区在体育软硬件建设中共投入资金477.3万元,其中购置体育器材设施105.0万元,新建、改建、扩建体育场馆271.5万元,体育经费其它支出100.8万元,为体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各学校艺术教育累计投入136.22万元,学校艺术教学设施设备得到了改善。全区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经费支出113.33万元。
(十六)保障教育财政投入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186988.05万元,比上年的197590.80万元,减少10602.75万元,下降5.37%。中等职业学校实现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其它各类学校由于疫情原因,未实现逐年只增不减。执行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元,中学每生每年不低于145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在校生人数小于200人的按照200人计算。制订了《静海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实施办法》,规定每生每年不低于2500元。
(十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为义务教育教师发放奖励性绩效,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教师补贴和乡村教师工作补贴。2022年发放2021年义务教育教师考评绩效奖励人均额度为14016元。做到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和义务教育教师考评绩效奖励同测算、同保障、同发放,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2022年为幼儿园招聘教师98人,极大提高了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加大音体美教师的招聘比例,2023年招聘音体美教师48人,心理健康教师5人,从区卫健系统协调调入校医9人,逐步补充音体美教师和心理健康教师。2023年招聘思政教师13人补充到中小学,不断提高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比例。
2022年全区新增交流中小学教师299人,占应交流人数的33.59%,其中交流骨干教师159人,占交流教师的53.18%;新增交流中小学校长32人,占应交流校长的100%;新增交流中层干部20人。城区学校向农村校交流和中心校向教学分校交流74人,占交流教师总数的24.75%。实施了“624”干教师培养计划,即每一个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周期培养60名市级骨干、200名区级骨干、400名校级骨干,目前学校中小学骨干教师比例均达到标准。
将2023年定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召开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及师德宣讲会,组织召开全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动会,印发教师师德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坚持“以生为本、归口管理和限量提质”原则,从严控制、整合精简和科学筛选各级各类“进校园”活动。
(十八)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调整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副区长担任,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静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委员会遵照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部署安排开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协调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职责。选聘112名责任督学,实现了全区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
五、全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十九)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牵头人、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校园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健全安全检查细则。研究制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检查。联合开展“2023反诈校园行”系列教育活动,防范电诈对师生侵害。召开静海区防范学生溺水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多部门联合防范学生溺水。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明确欺凌事件“事前、事中、事后”处置程序,排查苗头性隐患问题,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周”行动,建立易实施欺凌和易受到欺凌重点学生台账,联合公、检、法、司派出的法制副校长对重点关注学生有针对性进行家访活动,将校园欺凌问题与隐患排查相结合,实行隐患问题“月报告”、“零报告”制度。
会同区消防、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主动发布《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警示函》《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督促培训机构签订并公示《消防安全信用承诺书》,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十)加强中小学校外配餐监管
制定并出台了静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的意见》,通过公开招标及学校、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检查合格的情况下确定配餐企业,继续实行教育系统校(园)长、教师代表陪餐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食堂监督电话和邮箱号。
在全面对照自查的同时,也发现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工作。主要有:教育投入和资源配置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提升教育内涵品质需要进一步加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加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快。今后,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整改措施,努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高起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区第十四小学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初装修;天津外国语大学团泊实验学校建设,力争年底前小学部主体初装修完工、中学部主体封顶。加紧教育与规划、土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模范小学片区内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选址工作。加强国家、市、区三个平台教学资源的应用和建设,提高师生学习水平。做好汇金城、水岸恬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关工作。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加快推动公用经费拨付进度,积极争取专项经费,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高标准提升教育内涵品质。以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为抓手,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教育部“安吉游戏”试验区实践研究,开好安吉游戏实践经验交流会,扎实推进天津市高质量幼儿游戏研究实践项目,全力打造“安吉游戏”静海品牌。强化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服务质量,加大幼儿园1+N帮扶工作力度,开展园长大讲堂、提高保教质量专项培训。开展义务教育课程建设提质行动,强化专业教师保障,推动转岗教师回归专业,创新任课模式,探索专递课堂和优质课程资源支持边远学校上好艺术课程,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学校,加快建设市级中小学课程基地项目。推进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工作,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培育优质教育集团和示范学区。落实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发展,逐步提升随班就读比例,降低送教服务比例。
三是高质量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积极稳妥推进“区管校聘”工作。高标准组织好新教师入职培训,确保新教师“上手快、教得好、讲得透、留得住”。加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组织开展区第六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初赛选拔工作。不断完善“市、区、校”三级培训体系和“区、乡镇、校、教研组”四级教研体系,遴选3—5所首批区级基础教育科研基地。
四是高站位确保教育安全稳定。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普及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师生用网安全教育,严防宗教、邪教向中小学幼儿园渗透。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法治内容宣传。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标准和要求,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大师生安全教育管理。积极推行“3110”安全教育提醒模式(即:每周至少3次向家长安全提醒、每天班主任课前或课后1分钟提醒,每周放学前10分钟提醒);开发利用安全微课程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高度关注学生安全、心理健康等问题,开展“手拉手、心连心”系列活动,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做好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交通事故、防火等常态化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培训,追求“零犯罪、零伤害、零意外”的工作目标,努力打造平安校园,让每个孩子在静海都有快乐、安全的成长环境。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上一篇文章: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