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津政务函〔2020〕12号)和《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的通知》(津政服函〔2021〕15号)要求,为做好免费印章发放工作,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当前市场需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征集承接静海区企业开办印章刻制服务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印章企业接受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委托,对静海区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业务提供刻制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二)承诺自接到印章刻制信息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工作并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或按照企业指定地址寄出,寄送费用包含在印章刻制费用内。
(三)印章刻制不强制要求安装安全芯片,每套印章费用168元。包括实体印章三枚(红胶皮9mm平纹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各一枚),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0元;电子印章三枚(电子公章、电子财务专用章和电子发票专用章各一枚),费用合计为人民币68元。另外,印章刻制单位自愿赠送开办企业法人实体章和法人电子章各一枚。
三、合作方式
所有愿意接受征集条件的企业,应在11月15日17:00前,法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到区政务服务办(静海区开发区金海道1号)A区四楼营商环境科签署《静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区政务服务办审核通过后将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四、征集时间
请印章企业在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之间提交申请。咨询电话:022-68608689(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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