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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静海区反馈督察情况
文章来源: 区环保局 更新时间:2024/07/23 18:43:16

天津市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静海区反馈督察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要求,依据《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天津市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静海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46月,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督察组于2024712日向静海区委、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顾清通报督察报告,副组长祁磊提出整改工作要求,静海区委书记刘春雷作表态发言,静海区区曲海富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静海区委、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静海区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打造绿色发展引领区”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四区定位”之一,以更大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点推进“百日攻坚”、扬尘治理、臭氧污染防控等10余项专项行动。深化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合作,依托“静沧廊”沟通机制,完善与河北省周边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建联防联治,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静海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区委书记、区长挂帅的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和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级健全完善包联乡镇制度,各乡镇分别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村街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

静海区抓实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区共梳理两轮中央督察问题66个,已基本完成整改。两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抓实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整改2023年以来,通过各类信访受理途径,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1867件,已办结1823件,剩余44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6%,已办结信访案件满意度97%

静海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累计完成152家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全区工业窑炉、锅炉实现无煤化,燃气锅炉、热轧企业、垃圾焚烧厂全面执行地标排放限值要求。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河湖生态修复,实施生态补水6410万立方米。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推动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累计疏通管道147.8公里,清掏污泥450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推动36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组织推动完成1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监测,创建42个“无废细胞”。完成154家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治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督察指出,静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全国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部分乡镇的属地责任还未完全压实基层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干部认识还不到位,工作落实标准设定不高,自我加压力度不大,工作主动性和工作韧劲不足。运用贯彻新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招法不多、成效不足。

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产业结构偏重偏粗放,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偏小,产业体系仍以能源消耗型产业为主导,且能效水平整体偏低;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压延等传统重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约占全区涉气企业排放总量的七成以上,但缴税额仅占涉气企业总缴税额的40%;地均产出20亿元/平方公里,低于全市26亿元/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工业用地效益不高。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能源消费总量有所上升,散煤复烧仍然没有完全杜绝。主导产业链运输方式仍以公路柴油货车运输为主,尾气排放量大,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较重影响。

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有差距。在申报生态文明示范区及“两山”基地方面,静海区有关部门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协调配合不到位,尚未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申报工作,也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是大气污染攻坚治理成效不明显完成攻坚战考核目标难度较大截至20231216日,静海区空气质量在全市综合排名末位,PM2.5平均浓度达到46微克/立方米全市倒数第一;PM10平均浓度达到78微克/立方米,全市倒数第三。

企业集聚区涉气环境问题多发。静海区规模以上热轧企业、焊接钢管企业、镀锌钢管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大邱庄镇等区域。以上3类传统加工业原材料运输方式以公路柴油货车为主,尾气排放量较大,影响区域空气质量。部分企业精细化管理和环保设施治理水平较低,督察期间共对大邱庄工业区所属大屯村工业区、西南工业区、太平村工业区21家企业进行检查,其中13家企业存在废气收集效率低、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不到位、生产车间密闭不严等突出环境问题。在园区整合后,这些工业区以“委托代管”方式与大邱庄工业区进行整合,大邱庄工业区对代管园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VOCs治理存在短板。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静海区单日出现VOCs高值点超过2.5个,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两轮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出现走航高值和重点用车单位未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问题。静海正东科技园20236月以来频繁出现异常高值,922日该园区VOCs浓度峰值高达9912微克/立方米,存在露天刷漆、污染物超标排放、废气未经收集直接无组织排放外环境等问题。在受到市级有关部门督办后,静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组织正东科技园企业进行了自查整改和验收,但督察仍发现多家企业存在喷涂车间密闭不严、废气收集不全、调漆车间周边异味明显等问题,整改不彻底。

全域露天焚烧火点频发。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全市共发现焚烧火点问题313个,其中,静海区123个,占总数的39.3%,呈多发频发态势。20231111日至13日,卫星遥感共监测到我市焚烧火点37个,其中静海区占28个,占总数的75.7%1114日重污染过程期间,静海区域内又出现露天焚烧火点18个,其中,唐官屯镇15个,沿庄镇3个。督察期间,良王庄乡等区域也发现多处露天焚烧火点。

扬尘管控存在问题。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国家及市级共发现静海区面源扬尘问题50个,占全市总数的9.3%,涉及工地控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扫保不及时、存在裸地扬尘等问题。

三是水污染治理仍存短板部分河道水体污染严重督察发现,静海北外环十五排支、二排干和前树村南支渠水体异味明显,监测结果显示,十五排支、二排干水体均呈劣V类,其中,十五排支氨氮、总磷分别超地表水V类标准4.4倍、1.5倍;二排干氨氮、总磷分别超地表水V类标准9.7倍、6.1倍;前树村南支渠氨氮浓度高达42.4mg/L。静海镇徐庄子村雨污混流,部分坑塘水体发黑发臭,村内多个沟渠存在生活垃圾。上述河道没有落实好河长制巡查治理责任。在区河长办多次下达督办情况下,十五排支水体恶化问题整改成效仍不明显,污染源头至今未查明

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不到位。部分村级污水收集管网覆盖不全,收集率不高,13个乡镇中有35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完成升级改造。前毕村污水管网未完成提升改造,生活污水外溢,村民就近将污水倒入雨水管网;位于后毕村的农村污水处理站超标排放杨成庄乡政府周边洗车店污水直排二级河道。

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短板。静海镇海吉星物流园和周边的星海时代、翰吉斯、恒益国际、新湖等小区生活污水长期未接入市政管网,造成污水经常外溢,周边居民反映强烈,部分外溢污水进入雨水管道;海吉星物流园1500/日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长期未投入运行;东方红路段等14条道路,共22.4公里管网雨污合流。

四是生态保护领域问题时有发生团泊湖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捕捞问题。督察发现,团泊湖自然保护地内发现多次非法捕鱼现象,现场发现非法捕鱼船20余艘,每艘日均捕鱼百余斤,河岸遗留大量破损捕具,部分河段漂浮油污,存在电鱼现象。部分捕捞船已从事捕鱼多年。静海区有关部门虽建立巡查机制,并设置禁止垂钓捕捞等警示标语,但违规捕捞现象仍时常发生。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现象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新军盛大混凝土有限公司,违规圈占耕地5亩。

五是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中旺镇旺鑫诚建筑砌块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填埋污泥根据相关线索,督察组对该企业涉嫌违规填埋地块进行初步现场勘查,发现地块内有明显的污泥带,伴有异味,督察组已移交相关部门和静海区进行核实处置。

垃圾渗滤液处置出现反弹。东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被指出场内积存15.5万吨渗滤液,静海区于202011月启动场内积存渗滤液的处置工作。截至20221月,累计处置20.6万吨渗滤液。但本次督察发现,场内再次积存渗滤液2万余吨,问题出现反弹。

工业园区属地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保人员配备力量不足,人均监管企业超50家,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工作程序把握不准;在线监测、工控用电数据分析利用不够,缺少大数据支撑,通过非现场模式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管不够精准。

困扰群众生活的环境信访问题仍普遍存在。特别是大气污染类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占2023年信访举报总数85.3%,异味、噪音、油烟问题突出。

此外,督察期间还发现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识内容填写不全、酸泥贮存不规范等问题。

督察要求,静海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严的基调、实的作风、铁的手腕贯穿始终。在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上下功夫见成效,结合资源禀赋和基础优势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排污企业整治,推进涉VOCs企业提升治理水平,强化扬尘管控,严控秸秆焚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强农村畜禽养殖场治理及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切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要加强团泊湖自然保护地保护,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及“两山”基地创建。静海区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加大对环保工作表面整改、形式整改、慢作为、不作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形成主动作为敢于碰硬勇于担责的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解决职责不清问题,形成合力,建立长效环保监督机制。

督察强调,静海区委、区政府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区内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静海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