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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03/29 11:30:01


2020年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静海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委常委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着力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通过走访调研、听取报告等形式全面了解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查找工作短板,研究制定措施,推动任务落实。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区委始终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梳理各类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级清单,梳理确认我区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1个。现区级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515项,行政许可事项218项,公共服务等其他事项297项。区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18项、申请材料525项,减少办理环节49个、证照10个,承接下放政务服务事项34项,456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压缩了80%以上。二是持续推动“只进一扇门”,提升“一门”受理范围。2020年接续推动区发改委、城管委、商务局等9个单位共31项事项进驻区行政审批中心。截至目前,全区30个单位345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含6个分中心的104项政务服务事项),符合我市进驻工作要求。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进“网上办”政务服务模式,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公布网上办事指南、推行材料网上预审、电话受理业务咨询、免费邮寄发放证照文书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办理。2020年静海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实办率约90%。四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对“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静海区)系统中各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实施部门、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统一要素核实确认,对办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个性化信息实行动态维护。目前,静海区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完善率100%

4.严格执行清单公示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公示制度。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全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2020年调整乡镇街道行政职权2800项、区直部门行政职权620项。二是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天津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公开,及时做好取消、调整、变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工作。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检查类别牵头部门及时拟定联合抽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正常经营的干扰。二是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联合惩戒”工作。落实静海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相关规定,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区各行政机关开展联合奖惩工作。进一步梳理我区适用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措施。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通过用户开通、红黑名单查询、联合奖惩工作操作、案例报送等工作环节,营造“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氛围。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中国(天津静海)”网站5月初建成并上线运行,由区发改委牵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上传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双公示”数据9507条。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累计开展信用培训47次,培训企业数536家,信用修复526条,累计修复企业460家。加强黑名单企业治理,累计推动56家企业退出黑名单。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工作,落实“先照后证”审批工作,深入推进“一制三化”、“多证合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举措。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坚持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无纸化登记率分别达到96%98%。截至目前,静海区实有个体工商户4.67万户,同比增长11.03%;注册资本97.38亿元,同比增长21.34%;从业人员10.5万人,同比增长9.53%。实有其他各类市场主体3.32万户,同比增长3.62%;注册资本3065.22亿元,同比增长12.02%。二是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企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2020年完成对区供电公司、水务公司、首创水务公司、城管委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初步检查。其中:电价优惠政策方面,涉及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电价电力用户共计29126户,降低用电成本9882.60万元。水价政策方面,水务公司减免水费、污水处理费合计1631.7万元;首创水务公司减免水费、污水处理费合计333.31万元。三是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地。2020年对十九大以来的惠企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汇总,编制相关政策文件汇编,制作光盘2500张,并分发到重点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补助资金支持,申报中央资金项目4个,申请中央补助资金0.6亿元。截至目前,共落实中央补助资金项目2个,补助金额449万元;申请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项目2个,申请金额4650万元。四是加强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公安部门出台“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依法快速返还涉案财物”三条措施,最大限度防止侦查办案对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区法院积极完善相关财产处置制度,加强审判一线人员培训力度,确保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对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坚决杜绝超标查封等不规范行为;区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申诉申请、法律文书公开等“一站式”服务,主动打造服务企业绿色检务通道。搭建“企业常用法律库”和“企业家联络平台”,企业可通过“企业家联络平台”,将遇到的法律问题线上直接提交检察机关寻求解答帮助,有效解决企业“法务指导”缺失问题。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生产一线和项目现场,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项目实施中的制约因素,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12月底,通过“双万双服”平台收集企业问题1658个,问题收集率109.8%;解决企业问题1655个,解决率99.82%,全市排名第1;答复满意得分99.83分,全市排名第2;解决满意得分99.84分,全市排名第2

7.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一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做好脱钩。厘清职责,分类归口,做好脱钩之后社会组织管理,做到脱钩不脱管。二是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制定《2020年静海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并在静海公众信息网公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质量监管。三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多方参与、覆盖城乡、普惠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包括1个区级、18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22个村(居)法律服务站,共有律师及法律工作者85人担任422个村(居)法律顾问,全区法律服务覆盖率达100%。依托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职能,为静海全区村居提供精准、高效、普惠、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按照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做好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2020年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件受到生态环境部表扬。截至12月底,磋商成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9.提升规范性文件科学制定水平。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发《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20年区政府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天津市静海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按规定在静海公众信息网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核、向社会公布等程序,并向市司法局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10.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适应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在静海公众信息网公布2019年度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1.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制度。2020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涉及行政决策文件51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开展政策解读27件。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分发到三个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12.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决策。制定《关于静海区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保证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意见。及时将拟定的《2020年静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13.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凡以区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以及需要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议题均由区司法局预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议题不予安排上会。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8名,通过工作例会、律师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处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4.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整合执法职责,组建完成区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住房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合乡镇街道党政机构改革,为街镇综合执法队伍调剂补充编制219名,切实做到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更多充实到基层一线。

15.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一是持续推动《静海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明确“三项制度”落实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二是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的要求,梳理操作流程,制定文书范本,规范执法争议协调程序。三是积极推动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要求,区委依法治区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工作配套文书,推进工作落实

16.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执法单位的实时监督,指导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信息录入工作。通过主动抽样监督等方式对录入平台的信息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2020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6458次,行政处罚共立案13790件,其中结案7349件。

17.强化实地检查和案卷评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人员深入各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实地检查和案卷评查,指导行政机关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到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农委、城管委、交通局、公安静海分局等重点单位检查疫情发生以来相关执法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责任落实。二是对规划和国土资源静海分局、双塘镇、独流镇、良王庄乡就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行政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办理提出意见建议。

18.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按有关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07月,组织开展静海区2020年执法证件申领及注册培训考试工作,全区281人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备案。对各单位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实行动态化管理,专人负责对各单位执法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核实,将不再从事执法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备案并注销执法证件。截至202012月底,全区持有市级执法证1213人,持有国家执法证104人,其中持有市级和国家执法证双证人员65人。

19.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2020年,组织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120余人开展土地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组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就我区文化市场领域改革内容及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执法监督工作重点进行专题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内部培训222次,累计培训9112人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知识、执法实践等,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监督。全力推进建议提案落实,以对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心办好每件建议提案,让办理工作成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和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累计收到区人大和政协交办建议提案共计12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5件,政协委员提案6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21.科学实施审计监督。持续拓宽审计广度和深度,高质高效推进审计全覆盖。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民计民生、环境保护等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检查。202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6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24319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83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68份,提出审计建议62条且均被采纳,完成交办配合事项30个。

22.及时回应社会监督。2020年静海便民服务专线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63001件,其中,来自市8890便民服务专线政务类转办单62487件;来自8890便民咨询平台便民类咨询单514件。按时接单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此外,拓展便民服务专线功能,依托便民专线建立静海区群众举报中心,专门受理区域内涉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十项内容的群众举报。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1条。完成区级及乡镇(街道)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020年我区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件534件,其中向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件143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件391件。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24.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在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调处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府服务资源下沉,延伸调处中心服务触角,在383个自然村全部挂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中心”,并在静海镇城区24个社区挂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中心”、在116个社区“小区党群服务站”(邻里之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站”,初步建成农村矛盾纠纷调处三级体系和城区四级工作体系,基本实现了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大矛盾不出乡镇(街道)。

25.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公调访调诉调三调对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多元化解调解有序有效衔接。我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431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个,乡镇级调委会18个,村居级调委会407个。现有人民调解员1394名,其中行业性、专业性及乡镇专职调解员54人,村居专职调解员407人,兼职调解员933人。2020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672件,调解成功2354件,调解成功率88.09%

26.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行“阳光复议”,在区政府政务公众信息网开通行政复议决定书专栏,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作行政复议工作展板,将行政复议案件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在行政复议接待场所上墙公开。2020年,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受理30件,转结上年度已受理未结案行政复议案件13件,经审理共作出行政复议决定42件。申请人不服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29件,其中24件已经法院审结,未发生区政府败诉案件。

27.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环境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禁毒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务进百家企业”活动,深入大邱庄镇160余家企业重点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服务工作。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各乡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20余场。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制定静海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明确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职责,推动落实以案释法等配套制度。三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全区共建有法治农业示范区1个,法治文化公园3个,法治文化广场4个,法治文化长廊(墙)13处,法治宣传橱窗422个。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28.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将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依法履职到位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选优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选派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强的干部担任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将懂法律、懂政策的优秀干部吸纳到政法部门中来,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和提拔使用力度。2020年确定19个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职务,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干部支撑。

29.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20年举办11期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区96名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参加,经考核全部合格;组织开展2020年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共计106个单位3763人参加;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街道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村两委代表等旁听区法院庭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高位推动、积极谋划部署、全面落实责任。2020年,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常委会、依法治区委员会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并多次对涉及法治建设相关文件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事项并审议通过相关报告,定期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工作情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制度。区委主要负责人支持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区政府及政府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2020年静海区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75%,比2019年提高34.8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较去年明显转变。

(三)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调研推动。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开展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制发工作清单。20209月,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区司法局组成三个督导小组,采取现场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电话或实地查访等方式,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就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落实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普法宣传工作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推动。从调研结果看,全区各乡镇(街道)、各政府部门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摆上日程,精心安排,扎实推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层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乡镇政府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即严格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时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得力,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充分,责任压力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状况还比较明显。

(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有待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事项目录制定及公开、公众参与、决策后效果评估、责任追究具体实施等环节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细化不足,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从而影响该制度的全面有效推行。

(三)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不重视执法工作,没有配备与执法职责相适应的执法力量,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力量不足,执法监管还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有的行政执法重效率轻程序,作出行政行为时违反法定程序,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确认违法。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方向和安排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在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议题、区政府所有文件合同前置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持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促进依法决策,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三)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乡镇综合执法等领域执法改革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配套工作制度,严密执法程序、完善裁量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等行为。充分运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实时监督、全过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权限争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两法衔接”配套制度。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提高监管效能。

(四)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