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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4/05/21 15:53:40

《静海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静海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选取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静海区入选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城市(市辖区)。为做好我区试点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静海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进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提升,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津贡献力量。

三、《静海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确定试点建筑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确定试点项目,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全面使用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产品,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建设。二是加强试点项目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等各环节中,明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实施要求,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三是积极探索集中采购模式。探索实施对通用类绿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购,梳理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绿色建材数量,定期归集采购人的绿色建材采购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四是培育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产业。大力支持绿色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提供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增强绿色建材市场竞争力,促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静海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领导担任组长,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工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试点项目单位、试点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政策实施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各责任单位落实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设计审查、招标采购、施工、检测、验收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资金支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要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确保试点项目顺利进行。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工信局和相关责任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调动相关各方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推广应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