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河湖长制管理
十二月份考核情况通报
根据《静海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静河长办发〔2022〕19号)规定,2024年1月上旬,区河(湖)长办对2023年12月份纳入我区“河湖长制”管理的一级河道、区管干渠、团泊水库、沟渠坑塘的常态化管理、水体水质、社会监督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涉及18个乡镇、3个园区、1个街道和团泊水库。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成绩
根据2023年12月份各乡镇(街道)、园区河湖水环境管护现状,结合区级河长巡河、水体水质、社会监督、市河(湖)长办暗查暗访、市河(湖)长办月度考核通报问题点位及整改情况、上级部门暗查暗访、巡视检查、水环境排查队伍督办问题整改进度、区河(湖)长办民意调查情况、水利部遥感图斑核查整改、农村全域清洁化、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等情况,经综合考核评定:
考核成绩前三名的乡镇河长为
第一名:陈官屯镇河长李忠斌 98.87分
第二名:良王庄乡河长王炳建 98.60分
第三名:子牙经开区河长陈士林 96.70分
考核成绩后三名的乡镇河长为
第十九名:大丰堆镇河长侯建国 89.40分
第二十名:沿庄镇河长胡斌 89.07分
第二十一名:团泊镇河长张瑛 88.90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水体水质不稳定,沿河垃圾、水面漂浮物、乱堆乱占问题比较突出,农村沟渠、坑塘水环境巡查不细,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岸线管理敷衍,乱圈乱占问题严重。镇村级河湖长巡河流于形式,对巡查工作重视不够、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不细,督促整改不严不实,缺乏落实常态化管护工作的针对性,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二)环境问题整改不及时,不能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区河(湖)长办2023年12月份暗查暗访通报问题,中旺镇、沿庄镇未能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回复,在当月考核总成绩中各扣1分,中旺镇连续不按照要求回复加扣1分。
(三)市河(湖)长办12月份河湖长制考核通报存在问题本月考核未计入,将与2024年1月份月度考核一并计算。
(四)在12月份区河(湖)长办组织的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的河湖长制民意调查中,从高于平均分的乡镇开始,每上升一个名次,在总成绩中加0.1分,低于平均分的乡镇,每下降一个名次,在总成绩中扣0.1分。12月份区河(湖)长办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的河湖长制民意调查中成绩前三名分别为:双塘镇、子牙镇、西翟庄镇;成绩后三名分别为:合作示范区、王口镇、静海镇。
(五)地表水考核前三名分别为:良王庄乡、陈官屯镇、王口镇;后三名为:西翟庄镇、团泊镇、大丰堆镇。
三、整改要求
针对区级暗查暗访点位存在的问题,区河(湖)长办已在每月暗查暗访通报中下发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单位务必立整立改,区河(湖)长办将在2024年1月份河湖长制考核中一并验收,并将整改情况计入当次考核成绩。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乡镇(街道)、园区将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同时,对于问题严重且对整改工作站位不高、重视不足,整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园区责任人将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附件:1.静海区2023年12月份河湖长制考核成绩表
2.静海区地表水12月份环境质量考核排名表
3.区河(湖)长办12月份民意调查情况统计表
天津市静海区河(湖)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