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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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国防科技信息动员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
    4.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信息,推动科研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5.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6.组织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管理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7.编制区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8.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保密工作。
    10.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引进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学普及和宣传。
    11.负责全区科学技术考核和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工作。
    12.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13.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
    14.组织推动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5.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