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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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3.配合有关部门对区投资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区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实行管理。
    4.组织实施城区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区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城区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安排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及分级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7.负责城区绿化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导城区公园绿化工作。负责公园、广场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普法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综合统计工作。参与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规划验收工作。
    9.负责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有关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10.负责燃气、供热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监督管理。
    11.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停车监督管理。
    12.牵头全区渣土治理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
    13.组织、指导、调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
    14.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区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15.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16.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7.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