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您所在的位置:政务公开 > 职责清单 > 区政务服务办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规范和标准。协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含有关权责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组织推动有关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2.牵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家、市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牵头制定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监督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
    3.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一站式办理,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督。
    4.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协调推动部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
    5.组织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改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
    6.负责开展投资项目、经贸商务、环保城管、社会事务、农业水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会同有关部门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日常考核。
    7.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8.负责58812345为民服务热线管理及受理范围内的群众举报工作。
    9.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10.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1.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