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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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静海县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MB16643359/2020-0009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静政发[2008]2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静政发[2008]28号

 

静海县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的考核机制,逐步完善权责明确、监管到位、履职尽责、务求高效的管理体制,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业部门考核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公开考核和巡查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充分发挥各单位、各责任部门的作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重心下移、权责明确、监管到位、履职尽责、务求高效的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考核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县城区、开发区、天宇科技园区、子牙环保产业园区和18个乡镇落实属地管理、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和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照明、道路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及直管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情况和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城市管理标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考核,使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的目标。

  对交界道路(桥、涵)、“城中村”、河道、新修道路以及实行交叉管理和作业的地段,由县政府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对各乡镇之间界定不明确、责任不清的,依据行政区划分和专业管理部门明确的管理和作业区域进行考核。

  城市管理考核按照条块结合和地域划分的原则,分两个层次实施,即:县城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一个层次;18个乡镇、开发区、天宇科技园区、子牙环保产业园区一个层次。

  三、考核内容

  () 对开发区、天宇科技园区、子牙环保产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内容为:组织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秩序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路灯照明管理、综合执法管理和信访投诉办理情况。

  () 对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直接管理的设施和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为:

  1、市容委:城区东方红路、胜利大街等33条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管理;县管公厕保洁、养护;道路两侧责任范围内路牌保洁管理;市容市貌管理。

  2、执法局:环境秩序管理;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章建筑拆除。

  3、建委:东方商业街、城区内部分道路两侧绿化带、绿地、广场、公园及相关设施保洁养护;城区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责任范围内城市雕塑管理维护;城区水质治理;及时安装、更新道路两侧路牌,并负责保洁、养护管理。

  4、公安分局: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和设备设施管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依法取缔经营性电动三轮车;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

  5、交通局:十里长街、104国道、静王路穿城段、东方红路运河桥西至京沪高速出口、静文路立交桥、东方红路立交桥、北华路、朝阳道北段道路、便道以及国道两侧绿化带保洁、养护;公交车停车场、候车亭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取缔城区内经营性电动三轮车,治理非法载客现象。

  6、电力局:城市主要道路、街巷设置路灯照明装置,对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管理。

  7、水利局:运东排干、运河穿城段、争光渠穿城段市容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县级以上河道管理保洁。

  8、工商局:取缔无照经营,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煤炭、木材、废旧门窗经营、摩托车占路组装、修配;治理马路烧烤、餐桌。

  9、卫生局:治理马路餐桌、烧烤;取缔无卫生经营许可证摊贩。

  10、环保局:治理马路餐桌、烧烤及城内各家煤场;城区河道水质监测。

  11、农机局:取缔占路农机修配经营商家证照。

  12、商委:商城、各集贸市场设施设置及保洁管理;

  13、邮政局、网通公司:道路两侧报刊亭、电话亭等公用设施保洁、维护、管理。

  14、房管局:物业小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

  15、规划局:城区环卫设施布局合理。

  16、火车站:站台、广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车辆秩序管理。

  四、考核标准和要求

  () 组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单位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有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定期研究工作例会制度;城市管理工作有年度、季、月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部门的管理责任落实,经常开展城市管理各专项治理活动;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专项城市管理养护资金,并逐年增大投入,街()、村配备专职城市管理人员,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状况满意率90%

  () 市容市貌管理。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整洁统一,街景色调和谐;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依法设置,设置符合设置规划和规范,协调整齐;城市家具依据《城市家具导则》设置、便民实用、美观大方;夜景灯光按规划设计设置,突出区域特色,开启率达到95%、完好率达到98%;无违法建设,无非法占道经营,无乱贴乱画;建筑工地实墙围挡,物料堆放整齐,苫盖遮挡;城市雕塑、时钟完好整洁、功能正常。

  () 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管理。主次道路、立交桥和重点地区保持20小时作业,次干道路、支路和人行天桥、跨河桥梁保持16小时作业,里巷道路保持12小时以上清扫保洁作业,清扫保洁率达100%。人行道净、绿地净、树穴净、排水口净,无废弃物堆积,无运输撒漏,机扫水洗率达到40%以上;居民区内的胡同里巷、楼群甬路无乱堆放,无白色污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正常,内外干净整洁;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公厕专人保洁,水冲干洗;废弃物容器完善、整洁,实行袋装;单位和居民区生活废弃物清运及时,日产日清,实行密闭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废弃物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河道两岸无垃圾堆存,无杂草,无漂浮物,水体清洁;停()车场、公交始末站、施工工地、沿街单位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区域内环境卫生实现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管理。

  ( )环境秩序管理。主干道路、重点地区、学校周边地区无占路摆卖,次支道路和居民区无成片的摊群集聚点;道路两侧无马路烧烤、马路餐桌、马路作业;道路两侧、居民区内无违法建筑、违章设施,无新建违章设施;候车亭、电话亭、报刊亭布局合理,依法设置;沿街商业门脸无里空外卖、店外摆卖,无乱堆乱放、乱摊乱占;便民服务摊点统一规范、严格管理、限时限地经营;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无乱涂乱画、乱吊乱挂,无立面张贴。

  () 园林绿化管理。公园、绿地相间,布局均衡合理,生态效益显著;植物品种多样,乔灌花草配置科学,绿地系统稳定;养护管理规范,植物生长茂盛,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无枯枝死树,无损毁占压,无斑秃裸露,设施完好;绿化效果精致大气、层次丰富、自然流畅、季相鲜明、葱郁厚重。

  () 市政设施管理。机动车道路路面平顺,设施保持完好;非机动车道路路面平整,结构完好;人行道花砖无塌陷、无缺损,表面平整;桥梁安全运营、清洁美观;道路路名牌标志齐全、统一规范、干净整洁;排水系统通畅,确保小雨无积水、中雨无淹泡、大雨退水快;县级以上河道护坡完好,水质、水位达标。

  () 道路交通管理。交通设施、标志设置位置明显、规范合理,清晰整洁、完好无损、方便通行;交通组织科学有效,主次干道无乱停乱放车辆,主干道路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少、秩序好,遇突发事件处置快。次支道路停车有序,停()车场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 路灯照明管理。确保照明设施完好,城市主要道路、街巷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街景照明和路灯照明无损坏、断亮,路灯亮化率达到100%;同一条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光源、安装要统一、整齐、协调;各类照明设施应无乱涂乱画、无乱张贴,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 综合执法管理。落实编制,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责任到人。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示范路”达到“十无”标准:无违章棚亭,无乱摆乱卖,无店外摆卖,无马路餐桌、露天烧烤,无马路加工、马路作业,无乱堆乱放、乱吊乱挂,无乱贴乱画,无外摆灯箱、广告牌,无乱设布标幔帐、气拱门,沿街商店的牌匾字号无残旧、缺笔少划。“严管路”达到“八无”标准:无违章棚亭,无乱摆乱卖,无店外摆卖,无马路餐桌、露天烧烤,无马路加工、马路作业,无乱堆乱放、乱吊乱挂,无乱贴乱画,无外摆灯箱、广告牌。“规范路”达到“六无”标准:无违章棚亭,无乱摆乱卖,无店外摆卖,无马路餐桌、露天烧烤,无乱贴乱画,无外摆灯箱、广告牌。实现管理和自律“八个零”指标:全市新建违法建筑零指标、居民区成片乱摆乱卖零指标、全市主干道路乱摆乱卖零指标、入市口和重点结合部成片乱摆乱卖零指标、以罚代管“放水养鱼”行为零指标、行政管理不作为零指标、发生重大执法违法行政败诉事件零指标、执法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零指标。

  () 信访投诉办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访投诉要达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程序规范、限时办理、整改到位;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无重访、缠访、集体访和进京上访的现象。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要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和数据中心,落实组织、人员、车辆、设备、资金,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提升科学化、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

  五、考核组织

  在市、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县、乡镇两级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对城市管理考核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制定县、乡镇二个层面的城市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城市管理考核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县、乡镇与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管理考核的合力。

  县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县考核办),负责制定统一的检查考核办法、规则和标准;负责对各乡镇和各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检查考核;负责公示检查考核结果;负责评比表彰和实施奖惩;负责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及时解决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查办、督办。

  各专业检查组负责对城市管理专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负责及时解决本专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负责指导下属职能部门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工作。

  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代表参加。

  六、考核办法

  () 考核方式

  1. 行政考核。县考核办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驻静单位落实城市管理责任进行考核。

  2. 技术考核。利用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对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门前责任制”单位和物业公司落实城市管理责任进行考核。

  3. 专业考核。各专业检查组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专业管理工作的考核。

  4. 社会考核。由县考核办负责,主要包括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县领导的专项批件,办理社会舆论反映、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情况。

  () 考核安排

  1. 县考核办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县性的综合考核;各专业检查组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本系统所属单位专业管理工作的考核,并不定期的邀请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分片或分项视察。

  2. 县考核办及专业检查组每天组织专人对城区进行全项目、全方位、全覆盖巡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向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办理结果,每天巡查和整改的情况纳入月、季的综合考核成绩。

  全县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从20087月起开始实施考核,79月为模拟考核,在模拟考核中不断充实、修改和完善考核办法。从10月起在全县建成城市数字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内部公示考核结果,从2009年开始正式实施考核,向社会公示考核结果。

  () 考核准备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准备本底资料,辖区内城市管理的基本情况;要有区划图、辖区内所有街道、社区名单,集贸市场名单及地址,公厕的数量和地址,园林绿化的基本情况;道路状况,以及城市管理考核各项内容的基本情况;各专业管理部门准备本行业在全县范围内的考核内容的本底资料。本底资料要内容翔实、数字准确,建立电子档案。

  () 考核方法

  县考核办人员由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和群众代表组成。

  1. 听取汇报。在季度考核时,被考核单位要汇报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今后打算,书面材料报考核办备案。

  2. 查阅资料。凡是考核项目涉及到需要查阅资料的都要进行检查。

  3. 现场检查。按一定比例现场抽取检查点位,考核和陪检人员现场检查。检查实行实名制,考核结束后双方共同在考核记录上签名,如遇考核打分有争议,双方依据考核标准和考核情况进行沟通、解决,如有一方不签名,此项考核按零分计算。

  4. 综合评定。考核实行百分制,按考核内容确定分值,通过计算,确定考核成果。各考核项目的分值为:组织管理10分、市容市貌管理20分、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管理25分、环境秩序管理、城管执法管理20分、园林绿化管理5分、市政设施管理5分、道路交通设施管理5分、路灯照明管理5分、以及城市数字化管理和信访投诉办理情况5分。

  每月、每季度,各专业检查组将对各单位、乡镇的综合考核情况写出考核评价报告(按百分制计算)报县考核办,监察部门对考核工作全程监督。

  七、考核的奖惩

  1、每次考评结束后,按得分的高低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在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

  2、检查结果以图像、文字的形式予以记录,限期整改,由考评领导小组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自查自改、互评互改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量后通过媒体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整改过程中不予配合,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和通报。

  3、对考核结果连续三次排在最后名次的,整改不力的,群众意见大的单位,由县考核领导小组提交县委、县政府进行责任追究。

  八、具体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此次工作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强化领导,县政府成立环境卫生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刘家兴;副组长:张现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孙橄;成员单位:监察局、政府督察室、建委、商委、市容委、财政局、水利局、执法局、交通局、环保局、房管局、规划局、卫生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邮政局、网通公司、广播电视局、静海镇、开发区、天宇科技园、子牙环保园。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见成效,确保本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下去。

  2、强化宣传,解决问题。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教育全县干部职工及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形成为美化、净化家园做贡献的氛围。

  3、强化观念,建立长效机制。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措施四落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把功夫用在实干上,确保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OO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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