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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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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子牙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1/03/17 15:42:01

2020年子牙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子牙镇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作为法治政府总体目标,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通过检查企业相关资料,监督企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予以约谈,责令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疫情防控期间,我镇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将工作的严、细、深、实贯穿于企业复工复产的每一个环节,各服务组按照“一企一策”的标准主动服务,通过上门送政策、送联络卡、建立微信群、电子媒介宣传等方式,压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指导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依法生产经营等方面工作,共向企业发放联络卡1.2万张。在帮助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企业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进行指导,确保企业各项工作准备到位后方可复工复产。各企业复工前结合本企业特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工作,确保顺利复工复产。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目前子牙镇共有一个镇法律服务中心和2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建立完善了律师值班制度,每周二律师到镇法律服务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服务;所有值班律师实行工作台账管理,每位值班律师详细记录当日值班事项,严格执行值班考勤、来访登记、值班工作流程、值班纪律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律师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4、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启动

年初组织3个律师事务所、5名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与我镇21个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多次组织律师深入各村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为群众开展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用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1年,我镇村居法律顾问共计开展法律服务31件次,开展法治讲座3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镇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子牙镇政府聘请天津观潮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子牙镇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我镇重大工作和事项决策6件次、普及宣传法律知识,为镇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40余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我镇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子牙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2、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我镇制定了子牙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2020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人事任免、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我镇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3、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事关全镇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每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进行公开并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单位全覆盖。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实施行政强制。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出具执法文书,严格履行告知责任,确保当事人能充分行使享有的权利。

3、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认真研究处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全镇现有2名专职调解员,每村至少3名兼职调解员,构建了镇村两级调解网络,形成了以镇调委会为引领,村居兼职调解员为主体,个人调解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2020年,共受理各类纠纷15起,涉及金额50余万,调解成功15起,群众满意率100%。

2、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按照“七五”普法要求,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发挥法律宣传优势,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电信诈骗、婚姻家庭、扫黑除恶、禁毒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利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机,进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法律素质,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或案件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以案释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重点选择易发多发、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广泛关注、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的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结合“4.15国家安全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以及各项依法治理等时间节点,推动以案释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4、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组织了“4.15国家安全宣传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注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活动,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普法工作,扩大普法覆盖面。注重建设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全镇建立了21个司法工作室,不断加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党政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积极组织全镇各村“两委”、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同时在广大群众中开展广泛宣达,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同时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1、子牙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的有关重大问题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3、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尊重并执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4、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目前子牙镇全体公务员已完成网上学法课程考试工作。通过学法用法考试活动,为子牙镇领导干部自觉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理解不深刻,没有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缺少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

2、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足,随着行政执法下沉基层,执法压力与内容逐渐加大。目前行政执法人员多为事业编制和临时工,不符合行政执法主体条件,综合执法能力不足。机构改革后编制空缺,短时间无法完成招录有执法资格的行政人员。

3、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调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汇报。

3、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学习和培训,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让干部多干事、群众少跑腿。

2、加强重点、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能公开则公开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增加透明度,满足群众知情权。

3、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治化。

4、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把好招商引资入口关,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场的治理。

5、落实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有效落实。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备制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召开党委会议决定,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出台后及时向区政府报备。村级研究重大事项时应组织召开相应党支部会议、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并将结果及时报告镇政府。

3、深化法律顾问工作作用发挥。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

(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执法人员信息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基层。

2、加强信访化解工作。实行信访案件包案制,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及时了解情况,化解矛盾,能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

3、创新社会治理。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综治服务中心,搭建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二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指导行政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现村规民约全覆盖,并引导村民普遍认同和遵守。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