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法治政府建设

您所在的位置:新闻动态 > 法治政府建设

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 台头镇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2/03/31 16:20:38

    台头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切实增强做好执法协调工作的主动性,使全镇的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2021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营造基层法治氛围

一是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土地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专题学习。截至目前,保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理论学习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应知应会要点》和中央及市、区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等,通过答题方式检验学习成果。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重点学习。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法治办的部署要求,制定《台头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督促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四是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知识的力度,为平安台头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利用公众号推送法治相关文章33篇,阅读量达到4232次;通过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法治政府宣传材料,受益群众已达230余人;在机关内外的宣传栏中张贴法治政府的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组建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积极在镇域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构建现代法治政府

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履职尽责,印发《台头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积极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坚持依法决策,镇党委对本镇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专武独断,同时,落实“述法”要求,将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中。二是提升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台头镇党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每年3月前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4月前以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台头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三是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建立工作,在机关微信群中发布报名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申请,扩大台头镇公职律师队伍。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协助政府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的作用,助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安排村级法律顾问为村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充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以农民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为导向,帮助村民学习法律,引导居民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在农村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四是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四早”要求,压实责任,严格网格化包保责任制,依法开展村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制定“2+6”防控机制,与河北省联防联控,筑牢“静海西北大门”坚固屏障,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五是拓宽党群服务中心职能。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每月定期组织召开“班前会”,学习业务、增强本领。强化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人员配置,明确服务事项,组织开展民政、残疾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类便民服务。优化办事流程,严格落实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规范化标准化要求,规范业务受理要件和办结时限,最大程度优化简化办事流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六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完善关于发展“飞地经济”及产业投资促进政策的方案,为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做好多重保障。充实招商力量,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以领导干部包联企业的形式为现有企业开展好深入服务,充分发挥“以商引商”的力量,开展“请进来”和“走出去”招商活动,吸引项目落地。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对接河北省周边市区,聚焦盘活闲置厂房和土地资源,精准化敲门招商,引进符合产业定位的大项目、好项目。整合现有服装、家具、门窗等行业,打造“网络销售社区”,由经验丰富的电商以点带面进行引领,逐步将销售由迎合市场向引领市场过度,推动电商经济有效发展。坚持“一制三化”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双万双服促发展”累计解决企业和项目问题近百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行为。镇综合执法队积极配合机关各部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环境污染、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力度对散煤、浴池锅炉、建筑施工扬尘的清整。截至目前,共计查扣散煤运输车6辆,收没散煤10余吨;清除取缔镇域浴池锅炉共13家,针对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门店更换油烟净化设备38台,集中多次对主干路私搭乱建及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清理;依托创文创卫,依法清理主干道路集市占路经营等行为。二是全面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抓好执法人员持证管理积极组织综合执法大队未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开展效劳型执法活动,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准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执法相对人,从而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提升执法相对人的遵守法律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柔性执法理念,比如在清明节前后,对焚烧纸钱的群众以劝导为主,“柔性”应对。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中,我镇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每项行政执法及时公示,设置执法监督管理员岗位,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至少两人执法、持证上岗制度,持续推进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要求所有一线执法人员在外出巡查、管控、执法等过程中,必须佩带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同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处罚决定书,目前,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已对34个行政处罚案件结果予以公开。截止目前,未发生因行政处罚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治理水平不断加强。坚持“战区制、主官上”,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配齐25名专职网格员,组建300余人的平安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坚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无黑”村镇创建。积极践行“新枫桥经验”,依法建立了镇村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30余起,接待法律咨询172人次。二是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实施领导包案负责制,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推动依法决策、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工作网络,预防减少新的信访问题发生。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做到简单事情马上办、复杂事情协调办、疑难事情盯着办,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解决。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法治人才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镇的重点工作,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日常工作中涉及专业法律业务越来越多,但懂得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却非常稀缺。缺少法律专业人才问题较为突出,全镇现尚未有法学专业人才,当前法治人才现状已不能满足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同时,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理念不强。

(二)行政决策公开不到位

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发布不主动,更新不及时。有时未能及时将最新文件进行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也未能全部按时公开,对信息公开重视不够,信息公开重形式轻内容。尤其对于重大行政决策解读和社会关注热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高,对社会关切的回应工作还不够主动、不够及时。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水平不够高

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不健全,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群众信访举报较多,涉及民计民生问题占比高。部分治安问题仍然存在,各有关部门在治理过程还没有形成合力。

(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基层治理不充分

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不足,不能满足村民的法律需求,同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相比较为滞后。

三、下一步整改的措施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对工作人员进一步进行培训,做到对新制定文件、政策及时公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法治宣传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结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镇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社会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增强全面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力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推进驻村法律顾问制度

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进一步向村延伸,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参与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台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