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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3/12/04 10:00:00

津静财社指〔2023〕77号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11号)有关要求,结合你单位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369万元,专项用于在乡复退补助资金,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