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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机制》的通知
文章来源: 天津市静海区发展改革委 更新时间:2023/05/17 10:18:01


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机制》的通知

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静海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天津市静海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

服务保障机制

依据《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静海区重点项目统筹领导小组的通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产业投资项目质量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招商引资攻坚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整合优化全区对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保障工作,特制订本机制。

一、工作程序及职责

(一)招商引资阶段(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由区合作交流办牵头,产业投资项目质量评估职能部门为配合单位,各乡镇园区及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区级部门为责任单位。该阶段主要负责组织统筹项目洽谈、评估、签约、市外内资到位等工作,从项目洽谈至项目通过评估为止。

区合作交流办负责牵头各项工作的组织统筹,研发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指导各乡镇园区操作使用该系统,及时登陆上传报送项目信息,据此监督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指导督促项目从洽谈到产业投资项目质量评估全过程;产业投资项目质量评估职能部门按照《静海区产业投资项目质量评估实施意见》负责对项目评估,合作交流办牵头每周五召开项目联审评估会,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乡镇园区及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区级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招商引资攻坚战的工作方案》负责落实具体招商引资工作,广泛洽谈对接项目,及时上传更新项目信息,点对点服务跟进项目,力争洽谈一批、签约一批,及时报送联审评估。

(二)推动落地阶段(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工作由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规资分局、区住建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为配合单位,各乡镇园区为责任单位。该阶段主要负责推动项目用地、规划、立项、能评、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其中:新增用地项目从办理用地规划手续至取得施工许可证为止;租赁项目从办理立项手续至取得环评批复为止。

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加强工作协同,牵头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统筹;区规资分局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服务保障;区住建委负责施工图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量安全备案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手续的服务保障;区工信局负责工业项目的服务保障;区商务局负责商业、外资项目的服务保障;区水务局负责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手续的服务保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手续的服务保障。

(三)建设运营阶段(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工作由各乡镇园区(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为配合单位。该阶段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和建成运营后的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安全生产、财税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各乡镇园区应充分发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乡镇园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领导机制

结合招商引资攻坚战工作要求,在充分发挥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区重点项目统筹领导小组、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协调推动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的基础上,建立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领导机制:

总协调人:曲海富

副总协调人:赵春兴、杨阳、张永涛、王勇

窦玉宏、刘慧武、刘玉恩同志、各乡镇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阶段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人员和办公

采取专人推动、专门地点工作方式。区合作交流办增设招商服务部门,专人专项负责招商引资阶段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合作交流办。对标对表市重点项目办,融合现有大项目办和区政务服务办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力量,组成新的大项目办,在区政务服务办服务保障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建设运营阶段人员和办公由各乡镇园区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

(二)工作会议制度

采取例会和不定期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对临时有评估项目、协调前期手续问题、协调建设运营问题需求的,可视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第一时间研究解决项目问题。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各部门及时报请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区重点项目统筹领导小组、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协调推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信息化应用

充分借助专业第三方优势,区合作交流办研发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在谈项目、签约项目、建设项目、前期手续排定和跟踪、统计报表、基础数据等项目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

(四)协同配合机制

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协调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