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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 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5/06/09 17:16:51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报告


(已经天津市静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连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环境状况及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3%,优良天数250天,同比增加30天,优良天数比例68.3%,同比增加8个百分点。全区6处地表水考核断面均达标,优良水体比例33.3%,无劣Ⅴ类水体,地表水环境经济奖惩排名全市第1名,获市级财政资金奖补775万元。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到A等级,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推进工业绿色转型。高质量构建绿色体系,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设。2024年,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4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绿色工厂,1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绿色供应链企业。

二是推进交通结构调整。完成唐官屯铁路专线项目主体工程。市域(郊)铁路津静线首开段2024年9月28日投入运营,同步调整3条公交线路,实线公交地铁“两网融合”。

三是推进能源领域低碳转型。有序开发可再生能源,完成唐官屯镇大郝庄村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并网。

四是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完成全区53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考核和15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完成17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完成11家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实现年节能1694吨标准煤。完成27家企业碳市场履约工作,履约率连续9年达到100%。截至2024年底,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2%,“十四五”累计下降24%,超额完成“十四五”下降15.5%的任务目标。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工业源、面源、移动源,实施精准治理、深度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24年,推进涉钢产业集群整治,完成12家独立热轧企业、49家热浸镀锌企业、20家焊管企业治理改造,全部达到地方A、B级或引领性水平。申报并拨付5094万元中央大气专项补助资金,居全市第一。加强面源精准管控。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多轮次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渣土运输治理,取缔新世纪广场夜市。落实“以克论净”要求,全力做好城区51条市政道路扫保工作。开展重要节点露天焚烧下沉式巡查整治,生态环境部通报露天焚烧火点数量同比降幅达61.2%。加强移动源治理。常态化开展中重型货车尾气排放路检,拦检货车13053辆次,检出超标排放车189辆次。推进清洁能源运输,截至2024年底,累计新增纯电重卡154辆,保有量共191辆;投放氢能重卡50辆;新建重卡充电桩58个,建成投产加氢站1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圆满完成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静海区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评为表现突出集体。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完成2024年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国、市控及入境断面河流调查评估。实施重要河道、湿地生态补水5000余万方,保障水生态安全。加强地表水监管。开展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大清河第六埠、子牙河十一堡新桥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地表水Ⅲ类,作为全市仅有的2个考核断面进入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的前30名之列。加强工业废水监管。全区16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站)和城镇污水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城镇污水治理。开展雨水管网(井)清掏,疏通管网147余公里。开展合流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工农大街、南纬二路等多处排水改造工程。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对36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实施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完成1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完成11个优先监管地块的监管工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00%。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农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农药利用率达45.25%,秸秆综合利用率98%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养殖场户、集中处理中心、有机肥厂150余家。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成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完成100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被评为A等级。创成“无废细胞”62个。完成6家化学品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三)扎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一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案件查处、审核流程,2024年共立案处罚74起,处罚款约319.5余万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参加全市执法大练兵获评活动先进集体第一名,执法能力得到提升。

二是提升化解环境风险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15起,共涉及赔偿金额21万余元。推进环境信访问题办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问题引发社会舆情。办结各类群众信访问题2213件。

三是提升联建联防联控能力。与青县有关部门开展青静黄排水渠联防联控工作座谈,研究提升青静黄排水渠水质;联合廊坊市、沧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开展重污染天气联合执法、移动源路检路查,协同推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对标美丽天津建设重大任务,对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我们在统筹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方面还有不少短板和差距,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一)产业结构依然偏重。2024年,虽然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200余家焊管、热浸镀锌的企业转型升级进度缓慢。除地方典型行业外,国家39个重点行业企业有550家,A、B级和引领性企业仅25家,占比4.6%,特别是D级企业仍有197家,占重点行业企业的比例为35.8%,推动提升改造任务仍很繁重。

(二)空气环境质量有差距。空气环境质量仍未摆脱气象影响,改善空间不断缩小,通过各种治理措施叠加,仍未完成天津市下达PM2.5年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69%的任务目标。

(三)水环境质量提升有难度。受我区自然条件约束,我区辖区内自身无优Ⅲ类水资源;大清河静海段长度仅15.35公里,河道自净能力有限,对水体改善效果有限,其上游河北省下泄水质直接影响静海区水质质量,若上游无优良水体流入,国控断面(大清河第六埠、子牙河十一堡新桥2处断面)持续保持现有Ш类水质具有较大困难和挑战。

(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不足。农业面源管控力度不够,上级通报露天焚烧火点数量虽然同比下降,但在全市各区中数量仍然靠前。农村黑臭水体出现反黑返臭,目前仍有5条农村黑臭水体尚未治理。

(五)环境基础设施有短板。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均衡,特别是主城区、团泊西、东区污水处理需求日渐增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敏尔书记来静调研时所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区委各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十项行动”,以更大决心和努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支持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依法推进能源审计、节能监察、清洁化生产等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持续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节能诊断服务,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加快推动风光电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快并网,高标准推进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

(二)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热浸镀锌、焊接钢管、工业涂装等企业实施创A、创B行动。加快推进烧结砖瓦企业退出清零。全面做好施工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各类面源污染。严格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落实好秋冬季管控措施。深化移动源治理,推进新能源清洁运输任务。

(三)持续开展水环境治理。严格污水处理厂、直排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实施地表水考核断面定期水质监测。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团泊地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开展2025年静海区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调查评估,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生态补水,保障主要河道、重要湿地生态修复与安全。推动大清河全国美丽河湖建设。

(四)持续推进土壤与环境安全监管。严格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监测。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强化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等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开展新污染物统计调查,深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进“无废细胞”创建,全面提升环境安全防范能力。

(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提升。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实施差异化执法,对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突出服务指导;对绩效水平差的企业,突出铁腕治污为主、服务为辅,引导企业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开展执法大练兵,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推进科技赋能,强化非现场执法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环境信访办结机制,全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加强静沧廊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聚焦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深入实施“十项行动”,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十四五”收官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