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已经天津市静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潘玉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农业技术推广是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有力支撑、是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以专门法律的形式构建了农业技术推广的长效机制,打通了农业科技与田间地头的“最后一公里”。为了推动“一法一办法”的全面有效实施,按照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区“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全面检查法律实施情况。赵恩海主任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审定执法检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潘玉新副主任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深入调研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代表组成。4月8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4月至5月,区农业农村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和区水务局等部门就“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落实。执法检查组同步开展调研和实地检查,深入军品粮宝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农芯科技(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多兴庄园等基层一线,与职能部门、乡镇和项目等有关方面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6月17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执法检查工作,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注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牢工作“方向盘”
执法检查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中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执法检查工作全过程,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二)突出检查重点,高擎法律巡视“监督利剑”
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立足工作实际,对照“一法一办法”,确定了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智慧农业、成果转化、宣传普及等八个方面内容作为本次检查重点,着力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堵点”,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和根源,提出靶向对策,力求此次检查成为推动“一法一办法”有效实施的“助推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突破口”。
(三)注重协同联动,构建监督“全链闭环”
此次执法检查紧扣“法律实施”核心,努力构建“前期调研—实地检查—问题反馈—跟踪督办”的“全链条”。一是直插农技推广体系末梢,深入农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公司、田间地头等一线,通过现场查看、面对面交流、实操评估等方式,详细了解农业技术推广实际情况。二是邀请农业领域专家和代表参与检查过程,借助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多方会诊”,进一步提升检查质效。三是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反馈,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整改提升“钉钉子”。
二、“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的工作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近年来,全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一法一办法”,认真落实法律责任,政策落实持续发力、科技赋能驱动发展、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技术应用普及增效,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
(一)“一主多元”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贯彻“一法一办法”第二章规定,以区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为主导,多方力量广泛参与的融合互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2020年机构改革后,明确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静海分校为区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现有中、高级农技人员104名,构建了由市、区、乡镇、村到合作社、农户的全链条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推广队伍,设立戎锐拓展训练有限公司实训基地、中延菌菇业有限公司实训基地,两年来不定期组织培训累计5000多人次;区人社局深入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24年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433人次,发放补贴资金57.85万元;积极推进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工作,2024年以来,评定初级3人,中级2人,副高级1人。
(二)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日益增强
成功申报以种羊和设施蔬菜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奥群牧业肉羊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顺利实施,天津智能农业研究院项目的229亩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基本建成。园区现有澳洲白绵羊、杜泊绵羊、湖羊3个优质品种,核心育种基地1个、制种基地2个、胚胎工程中心3个;园区蔬菜播种面积8万亩,年产量可达25万吨,设施蔬菜占蔬菜总产量的76.7%以上。建设3600亩优质强筋小麦新品种扩繁基地,繁育出“津强7”和“津强11”2个耐旱、耐盐碱的优质强筋春小麦种子。组织实施“大田喷药自主作业机器人的应用研究”“果园多臂采摘机器人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南瓜胡萝卜一年两茬栽培集成技术的研究应用”等项目。大丰堆镇易丰源谷物种植合作社首创潮汐式苗床盆栽蔬菜,世峰冬枣通过多项关键技术实现“富硒化”;双塘镇“七鲜女”葡萄基地建成国家葡萄产业技术体系天津综合试验站示范基地;台头镇加快西瓜良种繁育。
(三)农业技术普及应用成效显著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23条、24条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5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等规定,坚持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农业技术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工作,助农增产增效。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区农委成立“网上农校”,发布“时令农事”等信息6000余条、答疑130余项;区科技局利用科技周、科普日等宣传节点,通过科技下乡、现场讲解示范等方式普及农技知识;各乡镇利用微信公众号、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现场指导、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宣传农技推广法律法规和农技知识。加强农技指导服务。区农委以“农业送科技下乡服务活动”为抓手,累计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99个,农民参与数量2619人次,接待咨询546次,发放资料10424份。举办春耕备耕培训、小麦单产提升活动现场会、鲜食玉米品种及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小麦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等专题培训61期,培训农民约2千余人次。区教育局联合天津农学院,开展水产绿色养殖、中草药种植、西红柿和豆角田间管理、畜禽养殖病害防控等专题培训,蔡公庄镇成校4次在绍印谷物种植合作社田间学校对麒麟西瓜选种、育苗、栽植、施肥等环节予以指导。加快农技推广应用。我区通过深松(深翻)机具加装北斗作业检测终端,实现作业检测信息化、精准化;各乡镇广泛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一喷三防”等技术推广;绍印谷物种植合作社和军品粮宝谷物种植合作社等实施智能水肥一体化,实现节水50%、节肥30%,亩产提升超13%;东旭奶牛养殖合作社推进智慧牧场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兆鑫养鱼合作社构建“水质监控设备+智能变频增氧机”闭环控制系统,降本增效;杨成庄乡推广优质玉米和绿肥油菜花品种以及生猪人工授精、蛋鸡标准化养殖、肉牛快速育肥等技术;西翟庄镇通过物联网全覆盖、引进北斗导航智能播种机等新机具打造智慧农业示范田;台头镇示范推广设施西瓜种植(智慧大棚),引进西瓜吊蔓,大棚供暖、供气肥、无人机植保等技术,助力农业产业发展;陈官屯镇以水肥一体化技术为核心,集成智能传感、AI模型与“空天地”监测网络,构建精准灌溉系统。
(四)支持保障力度持续加大
贯彻“一法一办法”第四章规定,强化政策落实,提升支持保障能力。协助符合规定的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24年拨付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64.4万元、农技研究推广区级经费3万元。区农委每年组织人员参加市农业中心举办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班和“津科助农”公开课、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农科讲堂等,帮助其更新知识,提升业务水平。蔡公庄镇帮助2家合作社完成小额贷款业务,推进绍印谷物合作社成为农担公司合作授信200万信用额度免担保单位;台头镇争取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造水肥一体化系统、安装微喷系统。良王庄乡白杨树村、张家村获批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央扶持项目。
三、“一法一办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一法一办法”规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区贯彻实施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推广体系有待完善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11条、第13条、第14条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11条至第15条相关规定需持续加力,以夯实农业技术推广基础。一是机构职责交叉、公益性公共职能发挥不充分。一些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数少于核定编制人数,技术人员不仅需负责域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还要承担野生动物保护、统计等其他工作任务,农技人员行政化倾向明显;一些乡镇条块分割,农技人员编岗分离,专业人才未从事相关工作,非专业人员占岗现象普遍,直接影响农业技术的推广效果。二是农技人员“青黄不接”现象明显。我区30岁以下年轻技术干部出现断层,50周岁以上农技干部占40%以上,人员老化问题比较突出,农技推广队伍平均年龄偏大,青年技术骨干短缺,一些乡镇缺少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乡村振兴办公室人员大多承担行政工作,面临技术型科室人员退休后没有从事专业推广的新人进行补充的问题。三是队伍建设需强化。一方面,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特点、农业技术发展的新形势,部分农技人员知识更新不及时、专业储备不够,对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不充分,不能很好满足农业生产的新需要。比如:有的乡镇在推广农业信息化技术时,由于相关专业技术不熟悉,无法有效指导农民利用互联网开展农产品销售;有的乡镇特色产业规模大、群众积极性高,但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有的乡镇地块出现玉米锈病,因技术人员不足和业务知识不全面,延误防治。另一方面,受工作条件艰苦、薪酬待遇水平不高、职业发展空间有限等因素影响,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加入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有的专技人员选择离开现有岗位。
(二)推广服务仍需深化
加强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需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23条组织学习农技知识和支持有关农技推广的教育培训以及《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21条通过多种形式提供推广服务、第22条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技术培训的规定,推动农技服务直达田间地头,惠及千家万户。一是农技推广方式单一。主要依靠集中培训讲座、发放明白纸、悬挂宣传横幅等传统方式,互动不足,推广活动多以“讲授”为主,农技人员“讲”、农民“听”,田间地头的“手把手”现场演示、沉浸式实操教学以及问题即时诊断解决不够经常,农民参与度低,未能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短视频(如抖音、快手)、在线直播等农民触达率高、传播速度快、互动效果好的新媒体工具进行精准推送。二是农技推广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检查发现,有的推广培训前期调研不深入,培训计划制定收集新型经营主体意见不充分,关于设施农业、特色种植、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技术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农业保险、防灾减损等配套政策的解释不够清晰;有的乡镇蔬菜种植面积不大,主推蔬菜种植技术,但全镇9万亩大田作物的农技推广做得不足。一些智能设备、生物技术、大型农机等方面的推广服务与部分小农户、分散地块的实际需求匹配性不强,不能满足需求者对于成本低、易操作、见效快的实用技术的获得。
(三)普及应用“最后一公里”还不通畅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23条提高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20条促进普及应用、第24条密切协作联合科研攻关等规定,与我市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是农业劳动者参与积极性不高。普遍反映农业从业者受年龄、传统观念、成本等方面影响,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接受度不高,一些传统经验依赖型从业者表现出明显的技术适应障碍,比如:在普及新型绿肥种植技术时,部分从业者担心新技术会影响产量,不愿意尝试;一些小规模经营型从业者,更关注短期收益,加大投入、主动应用意愿不高,比如:一套简易水肥一体化设备每亩投入约300元,多用于规模较大的农业生产中,部分农民觉得一次性投入较大;无人机喷防可有效节约水肥、降本增效,但由于单户面积小,推广应用还不广泛。二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不显著。我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业园区建设规模还比较小,缺乏影响力较大的集中连片区域。部分乡镇现有特色产业较少,多数合作社以粮食生产为主,品牌效应有待提升,未完全形成产业化发展、规范化经营;一些乡镇水肥一体化示范田取得成效,但示范田没有充分带动周边农户使用新技术;有的乡镇智慧农业示范面积小、空间布局集中,核心示范区未对其余行政村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三是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合作不够密切。我区涉农单位与天津农学院、天津农科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较少,利用其人才资源和科技资源联合申报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不多;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农业科技特派员合作申报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重点领域项目较少,农业科技人员承担科技项目的主动性不强。
(四)支持保障力度仍需加大
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第四章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相关规定力度不够,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建设等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一是资金短缺。农业技术推广涉及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培训宣传等多个环节,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农业技术推广领域资金保障存在较大的缺口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检查中发现,因资金支持不足,有的新型农机具的示范推广不到位,难以让农民直观了解其优势;有的无法大规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试验示范,导致推广应用进度较慢。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市场竞争中不可控因素较多,农业产业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导致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不高。目前,财政资金是全区农业技术推广领域投入的主要来源,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比例偏低,尚未形成多元长效的投入机制。三是基础设施有短板。检查发现,有的乡镇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网络覆盖不完善,不利于农业智能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有的乡镇缺少现代化的试验示范基地、培训教室、仪器设备等,无法满足多种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需求;有的乡镇设施设备检修更新不及时,无法正常使用。
四、对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意见建议
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一)进一步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深化改革,结合各乡镇实际特点,完善涵盖农业、林业、水利等具有区域性特点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学设置和明确机构职能和职责,加强和推进基层农技人员专职专用。坚持“引育并重”,拓宽招聘渠道,深化与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的合作弥补专业人才缺口,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各项政策待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农技推广人员在职称、晋级等方面给予倾斜,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二)持续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
丰富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加大中国农技推广APP、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及时发布农业技术信息、市场动态等内容,开展线上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等,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民传授新技术、新知识。注重发挥示范基地、示范户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现场观摩、实操培训等方式,让农民直观地了解和掌握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市场需求和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种植户具体需求的调研,根据特点,充分挖掘各方力量,建立需求导向的服务机制,推广适销对路的品种和种植养殖技术,确保农技推广内容精准有效。
(三)着力贯通农业技术普及应用堵点
加大现代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力度,充分利用科技示范点、示范基地普及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让农业从业者直观感受农业技术带来的好处,提高接受程度。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加大对农业生产的保险支持力度,降低农民应用风险,解除后顾之忧。积极做好科技特派员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对接,在合作申报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重点领域项目方面做好服务,切实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科技需求,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积极协调农科院引入“科技小院”模式,加快现有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使科研、推广、农户三方受益。
(四)不断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投入,同时,加强二、三产业对农业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财政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调动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等金融工具作用,促进财政、担保、金融等政策要素共同发力,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坚持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融合,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灌溉排洪、农产品安全检测、信息服务平台等设施建设及设备更新,改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