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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2025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 更新时间:2025/12/29 10:50:04


天津市静海区2025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已经天津市静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以及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应当进行预算调整。根据我区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债务限额变动情况,现拟对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第一次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一、政府债务限额变动及政府债券分配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变动情况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津财债务〔202542号)、《关于预下达2025年第四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津财债务〔202560号),市级新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8亿元,均为专项债务。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由679.1亿元相应调整为68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00.2亿元。

截至目前,全区政府债务余额680.1亿元,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二)新下达政府债券分配情况

市政府批准我区新发行2025年政府债券3.78亿元,均为专项债券,其中:静海区子牙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1.76亿元;静海区农村污水处理(一期)项目1.25亿元;静海区2018年生活污水和旱厕项目0.48亿元;新能源环保发电项目0.12亿元;静海区2018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0.09亿元;静海区202040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0.08亿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同时,我区积极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努力增收节支,本年度计划增加调入资金,新增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有效保障全区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为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规模发生变动,拟对我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规模增加18.3亿元(市转移支付增加9.1亿元,上年专项结转增加3.0亿元,调入资金增加6.2亿元),收入总规模由112.7亿元增加为131.0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规模相应增加18.3亿元,由112.7亿元调整为131.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88.4亿元调整为104.4亿元,增加16.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由21.1亿元调整为23.4亿元,增加2.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规模减少7.3亿元(市转移支付增加4.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8亿元,新增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2亿元,上年专项结转减少14.8亿元,调入资金减少1.1亿元),收入总规模由104.4亿元减少为97.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规模相应减少7.3亿元,由104.4亿元调整为97.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84.6亿元调整为78.2亿元,减少6.4亿元;上解支出由1.1亿元调整为0.2亿元,减少0.9亿元。

今年还有一段时间,当年收入完成情况及上级转移支付、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等情况还可能发生变化,将在2025年预算执行报告中一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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