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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静海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草案》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静海区再生水
利用规划(2023-2035年)草案》意见的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已纳入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为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议流程并颁布执行,征集时间自2025年2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
二、征集内容
对天津市静海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的有关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hqswj01@tj.gov.cn。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草案正文
1.规划目标
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再生水利用量超过10586万立方米;203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以上,再生水利用量超过11242万立方米;远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再生水利用量超过11910万立方米。
2.利用方向
根据静海区各类型用户用水需求、水资源条件、再生水设施及水质等实际情况,确定静海区再生水综合利用方向优先发展河道湿地生态补水、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绿化灌溉和道路浇洒等市政杂用水,有条件地区稳妥推进农业灌溉。
3.规划布局
规划到2035年静海区共有13座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厂,总规模30.35万立方米/日。规划深度处理再生水供水规模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定,预计到2035年达到2.45万立方米/日。
规划新建开发区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厂、华静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厂向周边园区的再生水管网,满足园区工业企业、道路浇洒与绿化灌溉等用水需求。推动静海垃圾处理厂再生水利用。
规划加强再生水向周边河道补水利用,通过实施河道清淤、连通断头河、改造维修闸站、新建连通建筑物等工程措施,实现静海区各连通片区及静海城区水系连通,修复河道生态水环境。
近期规划河道泵站工程3项,河道治理工程4项。
背景介绍
静海区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随着区域产业升级和人口增长,用水矛盾日益加剧。结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对静海发展方向的调整,以及污水厂提标后再生水水质的大幅提升,亟需调整再生水利用,缓解水资源压力,满足静海区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落实“节水优先”国家战略。因此,依据《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和《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静海区再生水现状发展情况和需求,制定本规划。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自2025年2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我局就《天津市静海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梳理汇总,无修改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