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54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此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件(包括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31件,拟废止32件,拟宣布失效6件,拟修改9件。(具体文件见附件)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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