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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9/06 17:17:05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自评报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对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对照《对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指标体系》,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现将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成立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规则》《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重要文件。先行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检视、大整改”活动,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积极推进教育系统10项专项整治。

  2.2018年,继续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述廉。积极创建“五好党支部”,完成209个党组织换届选举。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坚决落实中央扶贫助困专项行动,接收甘肃镇原挂职干部教师10人,派出援藏援疆援甘干部教师22人,与西藏卡若、甘肃镇原结成6对友好学校。帮扶困难村6个,资助困难学生、困难党员、困难教师3176人,资金累计277.9万元。

  3.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开展“我心向党、走进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认真落实思品、政治、心理健康等德育课程,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全员育人”意识。抓好学生养成教育,开展“行为规范宣传周、教育月”、“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好学生”、“党旗在我心中、国旗在我心中”、“崇尚英雄、精忠报国”等主题教育,召开“理想信念、传统文化、生态文明、遵纪守法”和“传承美德,爱粮节粮”教育等主题班会2000余节,征集绘画、故事、征文等作品600余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5.25”心理健康日活动,举办“积极心理故事”征集、心理运动会,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区、乡、校三级实践基地251个,社会实践服务点486处。建立区、乡镇、校级实践课堂144个。在全区18个乡镇建立乡村学校少年宫24所。组织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每年区举办一次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组队参加天津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以916分的成绩获得涉农区第三名。第四中学、双塘镇中学手球队代表我区参加天津市2019年青少年手球锦标赛,分获高中、初中组第二名。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4.先后出台了《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津静海政发〔20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津静海政发〔2018〕43号)及《2018年静海区中小学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津静教〔2018〕169号)、《静海区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津静教〔2018〕44号)、《静海区教育局关于加强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静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天津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标准化管理,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发展,4所学校被命名为天津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三通两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基础建设项目。硬件方面,全区226个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均畅通了网络,并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将1G的带宽提升到2G,满足了发展需要。软件方面,在充分应用市级平台基础上,为方便使用,改进了“静海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开通和新建了“静海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校、区、市、国家四级平台的联网共享,搭建了线上教研与培训空间,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数字化优质课程,引领学校的特色发展,促进学生的多元发展。在天津市18个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中显示我区资源建设排在全市第7位,应用水平排在全市第6位。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5.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全区共有公办幼儿园178所,普惠性民办园2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6783人,占全区在园幼儿的74.6%。

  6.目前全区18个乡镇均具备1所以上公办中心园,充分发挥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2018年已完成新建、扩建11所农村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1592平方米,办园规模共计85个幼儿班,新增学位1290个,完成总投资5300余万元。

  7.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的要求,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断推进我区九年义务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9.97%,

  8.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教督〔2018〕3号),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开展了我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前期调研工作,分析了问题,明确了奋斗目标,分解了创建任务,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

  9.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静海六中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加强了高中校办学条件建设,适应了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07%,市定目标按时实现。

  10.2018年中招工作不断创新并取得成效。采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由高到低,录满为止”的录取方法,取消志愿填报控制线,考生可自愿填报中职志愿。2018年中职招生有了新突破,本地招生573人,与外地联合办学招生161人。据市中招处下发录取数据库反馈,2018年累计被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普通中职学校录取2624人。普职比大体相当。

  11.成职教中心全力推进2018年度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能力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提升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五个方面建设任务。努力打造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基础条件更加优越、校企合作更加深入、教育教学更加高效、办学效益更加突出、经费保障更加有序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中职学校。项目建设将于2019年10月完成市级验收工作。

  12.2018年4月开始,成立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静海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本着“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治理原则,对全区培训机构逐一检查整改。截至2018年底,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关停无证机构300余所,净化了校外培训市场。

  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举办会议、公布咨询电话等形式,对设置标准进行解读说明,帮助指导培训机构依法审批。截至2019年8月中旬,共指导118所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完成备案,已将80所机构列入白名单予以发布。

  13.我区充分发挥建华学校(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龙头带动作用,形成了以建华学校为龙头,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建华学校投资近200万元新建了“音乐治疗室”和“多感官室”以及购置了康复通用设备;投资近20万元购置了远程送教系统,实现了全区送教上门服务培训、教学、指导全覆盖。

  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目前,静海区共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个,分别建在王虎庄小学和团泊镇小学。

  14.2018年,建华学校在校生78人,全区随班就读182人,接受送教上门服务残疾儿童103人,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5.28%,达到规定标准。

  15.2018年,各乡镇成校完成企业职工、老年教育、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72704人次。13所成校积极与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农学院、区农广校等单位开展学历教育联合办学,大中专在学836人。3所成校与区人社局、区团委联合开展了城乡创业人员培训,培训270人,1350人次,服务能力适应本地区需求。

  16.全区建有老年大学1所,乡镇老年学校20所,村老年教育学习中心132个,养教学习基地4个,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4个,全年参加老年教育及活动人员1.24万人,为老年教育提供服务的专兼职人员200余人。通过不断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有效扩大资源供给,丰富了教育内容和形式,满足了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17.我区制定了《静海区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津静教〔2018〕44号)。对全区141所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做了整体规划,2018年完成38所,2019年完成77所,2020年完成26所。截至目前,我区有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3所,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12所,涵盖了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

  18.全面落实普通话普及工作。我区已于2006年完成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比国家规定的2020年前全部完成提前了14年,2016年完成了首批乡镇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根据静海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市语委 市教委督导室关于印发普通话基本普及区域验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语委〔2018〕2号)文件的要求,积极营造讲普通话浓厚氛围,落实推普攻坚任务。

  19.认真落实《静海区教育局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学生视力健康筛查,建立视力健康档案。积极推进了42所学校、9个幼儿园、5个民办培训机构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改造教室灯光布置、课桌椅调配、视力专题系列教育活动等工作,为有效降低视力不良率夯实基础。2018年底市教委、市卫健委对我区5所中小学,3所幼儿园2000名学生及幼儿进行了视力健康调查,近视率平均数值居全市最低,为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眼综合防控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

  20.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安排2名教师参加了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及数据上报培训工作。每学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确保测试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2018年10所学校参加了市教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4所学校参加了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升。

  21.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按照市教委及区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学校运动场向社会开放工作,目前已有西双塘小学、靳官屯小学对社会开放,今年底拟开放35所学校。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22.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纳入区政府10项民心工程和重点督查督办项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区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3.乡村小规模学校规划建设得到加强。2018年启动4所小规模学校建设,其中唐官屯镇慈庄小学和蔡公庄镇顺小王小学两所拆除重建;陈官屯东、西钓台拆除合建一所,共计3所学校。拆除总建筑面积2277平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280平米。计划总投资1060万元。预计2019年12月完工。精准制定消除大班额方案,通过努力,2018年底,我区56人以上42个大班额全部消除。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

  24.2017年调整保留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明确由分管教育副区长任主任,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19个委、办、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委员,统筹负责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协调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落实教育职责,研究决定教育督导重要事项。2018年11月,调整后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25.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对全区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推动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我们已为全区146所学校和199所幼儿园(含备案托幼点)选派了责任督学85名,颁发了聘书和督学证,印制了责任督学工作手册,通过挂牌公示了督学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及主要督导事项,实现了全区学校、公办幼儿园和有合法资质民办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26.保障教育财政投入。静海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17.91亿元,比上年增长0.25%。2018年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4118元,比上年增长79.18%;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1506元,比上年增长1.01%;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7729元,比上年下降14.68%;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8874元,比上年下降8.30%;中职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2739元,比上年增长4.17%。

  27.制定了《天津市静海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津静教【2016】28号),办法中确定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为:小学每年不低于1300元、中学每年不低于1450元。实际在校学生不足200人的,按200人计算。乡镇中心校要保证所属村办小学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2018年由6000元增加到1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送教服务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

  28.2016年7月制定了《静海区教育局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统一为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1:13.5、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19。

  创新乡镇小学编制配备标准,一是在教师配备上充分考虑农村学校规模小、班额小的实际情况,为不足标准班额的教学班按照班师比1:2.2的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并配齐配足教师;二是充分考虑教师病休、退休、外省市支教等不在岗和面临离岗的实际情况,在编制总量不突破前提下,经区委编办测算核定后,为乡镇小学补充合同制教师813人。

  为落实《关于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津编办发[2015]8号),2015年4月制定了《静海县教育局关于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工作方案》,从2015年起增加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增加教师招聘数量,2015年至2018年共招聘幼儿园教师84人,由于公办幼儿园教师流动到乡镇幼儿园指导任教以及幼儿园教师休产假人数较多,为满足教学需要,在不突破编制总量控制下,各幼儿园按编内教师条件招聘合同制教师106名,达到了编制标准,满足了教学需要。

  29.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水平同步调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基本持平。

  30.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安排18名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为边远学校招聘教师154人,2018年安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132人,教师交流轮岗102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1007人,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总数的10.1%,其中骨干教师30人,占交流轮岗教师29.4%。安排校长交流轮岗23人。交流轮岗人员数量符合规定的比例。2018年5月至12月两批次进行“送培训下乡”活动,送培42所薄弱学校,送培教师达80人次,共有808名一线教师接受培训,与送培教师直接面对面交流,效果显著。

  31.针对13项行为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组织教师学习国家、市教育部门印发的师德规范及制度,签订师德承诺书,向家长或学生发放调查问卷和告家长书。实行月报制度,组织基层单位每月底报送治理情况。对2名违反师德教师进行了处理。积极培树典型,开展师德和思想政治评优工作,评选区级师德先进个人505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98名、师德和思想政治先进集体各30个,推荐市级师德先进个人13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2名,师德和思想政治先进集体各4个,召开教师节大会进行表彰。

  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32.全面落实“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建立健全教育“专属网格”运行机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书记任网格长,切实发挥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修订完善并逐级签订《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定印发《教育系统关于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学校安全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办法》,推动学校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定印发《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推动开展了学校警务室规范化、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和专职保安配备等工作。推进学校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推进243所幼儿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加强平安校园基础工程建设,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装置、专职保安配备”三个100%要求。做好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与交警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摸排管理。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建设,加强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和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做好食堂大宗物品采购相关工作,保证学生用餐安全。

  2018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推动全区教育实现新的发展。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客观分析我区教育工作还有一些亟待加强和改善的短板。比如: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空间结构布局需要进一步完善;统筹推进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投入和资源配置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内涵发展品质需要进一步提升;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快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迎难而上,全面履行区政府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发扬优势创特色,提升短板上水平,全力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继续努力。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