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意见 来源 |
所在 区域 |
标题 | 反映问题线索 | 问题 类别 |
办理情况 |
1 | XF-1111-024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居民 供暖 |
静海区良王庄乡胡家村安民小区,至今仍未供暖,往年该小区供暖温度也不达标,每天早上供暖2-3个小时,晚上也供暖2-3个小时,每天只供暖最多6个小时,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 民计民生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安民小区”于2012年建成,原供热设施为自建的1台3蒸吨燃煤锅炉,2017年实施“煤改气”工程,将该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受天然气价格等因素影响,实施“煤改气”工程以来的两个供暖季,该小区供热采暖费收不抵支,供热运行资金存在缺口。为此,胡家村村委会采取“结合室外温度,调节供热温度”的方法(室外温度高时,供热设施低温运行;室外温度低时,提高供热温度),节约使用天然气,降低每日供热成本,避免过早出现供热采暖费收不抵支情况,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行,不存在“每天只供暖6个小时”的情况。 2019—2020年供暖季,该小区供热设施发生故障,经维修后,于2019年11月11日正式供暖。2019年11月14日实地核查时,该小区供热设施正常运行,信访群众家客厅温度计显示温度为22摄氏度。 良王庄乡政府、区城管委将加强供热监督管理,督促胡家村村委会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
2 | XF-1111-025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自建光伏电板 | 静海区团泊镇国兴团泊湖墅34-3和34-5的住户,在自家屋顶安装了光伏发电板,发电板安装之后影响后排住户采光,并且在屋顶搭建了支架,将发电板平铺到支架上,大风天气容易发生危险。 | 城市治理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团泊湖墅34-3和34-5的住户”于2019年9月1向团泊新城委提出在自有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申请,团泊新城委要求其严格落实屋顶作业规定,设施安装不得超出屋顶范围和廊道范围,高度不得超过屋顶平面15厘米,并做好施工安全防护。目前,上述2户居民自建光伏发电项目外部设施已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2019年11月12日实地核查时,发现上述2户居民光伏发电板支架安装高度达6米左右,严重超过规定高度,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后排居民采光。 针对上述2户居民未按要求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问题,团泊新城委已要求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做到相关设施安装不超出屋顶范围和廊道范围,高度不超过屋顶平面15厘米。整改不到位,将不予验收。 |
3 | XF-1111-026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自建光伏电板 | 静海区团泊镇国兴团泊湖墅34-3和34-5的住户,在自家屋顶安装了光伏发电板,发电板安装之后影响后排住户采光,并且在屋顶搭建了支架,将发电板平铺到支架上,大风天气容易发生危险。 | 城市治理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团泊湖墅34-3和34-5的住户”于2019年9月1向团泊新城委提出在自有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申请,团泊新城委要求其严格落实屋顶作业规定,设施安装不得超出屋顶范围和廊道范围,高度不得超过屋顶平面15厘米,并做好施工安全防护。目前,上述2户居民自建光伏发电项目外部设施已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2019年11月12日实地核查时,发现上述2户居民光伏发电板支架安装高度达6米左右,严重超过规定高度,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后排居民采光。 针对上述2户居民未按要求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问题,团泊新城委已要求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做到相关设施安装不超出屋顶范围和廊道范围,高度不超过屋顶平面15厘米。整改不到位,将不予验收。 |
4 | XF-1112-036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小区出入口设置 | 静海区新建的春元里11-17号楼小区东侧原机床厂备用门(位于春元里5-6号之间)东移至5号楼西房山向北的延长线上,并建门卫室,要成为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员的重要出入口。诉求:查明1-6号楼原始的土地和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及相关图纸向小区居民出示提供。查明同11-17号楼之间的边界问题,如审批手续及相关图纸标明一致,请说明为何上述存疑区域20年来始终都在其小区公共区域内。小区居民的底线是将此门改为消防通道,或大门锁闭仅留可供人行的出入口。 | 城市治理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春元里1-6号楼”为1999年建设(以下简称“老春元里”),“新建的春元里11-17号楼”为2018年11月建成(以下简称“新春元里”),新春元里项目位于老春元里项目的西侧。老春元里项目是以合作建房的形式(以楼为单位)申请不动产登记。经查阅登记信息,发现群众提到的“5号楼墙体北侧道路”不在该项目登记范围。此外,该项目房产证附图为人工绘制,图中没有标注项目用地范围,也没有体现出“5号楼墙体北侧道路”属于该项目。经调阅新春元里项目规划验收总平面图,该项目的一个出入口(朝东)位于群众提到的“原机床厂备用门东移至5号楼西房山向北的延长线上”,且正对老春元里项目“5号楼墙体北侧道路(东西向)”。在该项目开工建设前,其相关规划图已对外公示。 静海镇政府已要求新春元里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就群众提到的出入口建设事宜,在充分征求周边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该项目规划,开展出入口相关设施建设。 |
5 | XF-1112-037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薪资 待遇 |
静海区民政局2017年招聘社会事务助理员工资待遇低,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希望改善社会事务助理员的工资待遇,并缴纳公积金。 | 民计民生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民政局2017年统一招聘的社会事务助理员”应为2017年公开招聘的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招聘工作于2017年11月启动并公开发布《天津市静海区招聘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公告》,其中明确了招聘人员的用工形式和薪酬福利待遇,具体是“本次招聘的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岗位对应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管理”“本次招聘人员基本工资参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每月2050元,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调整。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每月400元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绩效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考核考评。社会保险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薪酬福利待遇中不含公积金。 区民政局将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说明工作,并协调各乡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工资待遇。 |
6 | XF-1112-038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发展 党员 |
唐官屯镇慈庄村两位无文化、无业绩、无能力、无素质、无贡献年迈人边永菊及边洪发涉嫌违规入党的事。要求组织慎重调查把好入党关。 | 党建工作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边永菊”是静海区唐官屯镇慈儿庄村村民,现年39岁,于2014年8月向美丽家园合作社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核查边永菊同志党员档案,其入党过程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边洪发”是静海区唐官屯镇慈儿庄村村民,现年49岁,于2017年1月向慈儿庄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核查边洪发同志党员档案,其入党过程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经调查了解,边永菊同志遵纪守法、表现突出,能积极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好村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后,先后驾驶自己的挖掘机帮助村内老人边将元、边营修平整耕地、清理杂物,并救助落水老人万长会,得到党员群众的一致认可。边洪发同志老实本分、热心助人、表现突出,能积极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好村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入党前,曾救助落水儿童边洪斌,在党员群众中口碑较好。 区委组织部、唐官屯镇党委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
7 | XF-1114-025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河道 整改 |
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东北方向河道旁有群众的果树,11月12日进行河道改造,董镇长在未通知该群众的情况下把果树铲倒,该群众母亲上前制止表示先让我把东西移走再施工,但董镇长表示你再阻拦就让铲车把你撞死,并且指示工作人员殴打群众(有人证)。 | 城市治理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姓名为郝锦良,现在河北省打工)反映的“台头镇和平村东北方向河”应为清河古道,该河道岸边存在由部分村民私自垫土(其中多是村民倾倒的垃圾)并搭建的建筑物及私自栽种的一些树木(其中有部分果树)。信访人提到的“果树”实际为其父亲(已去世)多年前在清河古道岸边私自垫土并栽种的果树。 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与信访人郝锦良(因在外地打工回不来)进行了电话联系,郝锦良称反映的问题是听家人说的。郝锦伟、王彩虹表示掌握台头镇政府镇长董克江过激行为的录像。虽然核查人员多次要求上述二人提供录像资料,但二人始终拒绝提供。 区委纪检委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于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
8 | XF-1115-016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居民 供暖 |
静海区双塘镇西双塘村“煤改燃”工程,村民都交了1万元的改造费,但现在管道还都没装上。自来水“村村通”工程到现在仍未完工,每天无固定时间停水,村内路面被刨的坑坑洼洼,有村民在此摔伤。 | 民计民生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发现,因燃气施工单位未及时恢复管网铺设时破拆的路面,以致在2019年10月7日该村居民索燕峰不慎摔倒受伤。目前,津燃华润公司正在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 针对西双塘村入户燃气壁挂炉取暖改造至今未完工问题,双塘镇政府将督促津燃华润公司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9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具备取暖条件,同时平整路面,做到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2020年5月底前完成破拆路面的硬化施工。在入户燃气壁挂炉取暖改造完工并具备取暖条件前,从2019年11月15日算起,双塘镇政府将按照每户10元/日的标准,给予居民临时取暖补助。 针对西双塘村供水管网改造破路造成路面坑坑洼洼等问题,区水务局、双塘镇政府、静泓公司将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自来水水源切换并平整路面,做到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2020年5月底前完成破拆路面的硬化施工。在工程完工前,如需暂时停水,要提前通知停水片区居民,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
9 | XF-1116-014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居民 供暖 |
静海区大丰堆镇前双柳树村截至11月16日有100户左右家中没有供热设施,无法采暖(煤改气工程)。 | 民计民生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前双柳树村部分居民燃气壁挂炉未完成连接施工,影响居民冬季取暖问题,区发改委、大丰堆镇政府将督促中燃宏胜公司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9年11月25日前完工并具备取暖条件。在工程完工前,大丰堆镇政府已购买了部分电暖气放在该村村委会,以备有需要的居民使用。同时,自2019年11月18日算起至工程完工,大丰堆镇政府将按照每户10元/日的标准,给予居民临时取暖补助。 |
10 | XF-1117-007 | 8890热线 | 静海区 | 居民 供暖 |
静海区双塘镇西双塘村“煤改气”工程,村民将钱交给村委会,但至今未供气供暖。村内路面被刨,至今未恢复,有村民因此摔伤。 | 民计民生 | 经查,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发现,因燃气施工单位未及时恢复管网铺设时破拆的路面,以致在2019年10月7日该村居民索燕峰不慎摔倒受伤。目前,津燃华润公司正在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 针对西双塘村入户燃气壁挂炉取暖改造至今未完工问题,双塘镇政府将督促津燃华润公司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9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具备取暖条件,同时平整路面,做到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2020年5月底前完成破拆路面的硬化施工。在入户燃气壁挂炉取暖改造完工并具备取暖条件前,从2019年11月15日算起,双塘镇政府将按照每户10元/日的标准,给予居民临时取暖补助。 针对西双塘村供水管网、污水管网改造破路造成路面坑坑洼洼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委、水务局、双塘镇政府、静泓公司将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路面平整,做到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2020年5月底前完成破拆路面的硬化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