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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暂缓工业企业开复工的意见
文章来源: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01/29 13:50:38

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为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一级响应要求,有效减少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全区工业企业暂缓开复工,在未接到指挥部下达的允许开复工通知前,一律不得私自开复工,允许开复工时间另行通知,经批准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企业除外。

  各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立即与返乡员工取得联系,详细掌握返乡员工身体情况,明确告知返乡员工未收到明确通知前不得返静,已订好返静票的立即退票,不得私自返静;二是要密切掌握企业留守员工身体状况,做好在厂员工的防护工作,发现发热、干咳等问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园区报告,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区防控指挥部;三是做好开复工后的预案工作,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测、日常防护、宣传教育等制度,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厂区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区域消毒处理等相关工作,各场所要配备消毒设施,有集体用餐的,要严格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不出问题。

  同时,各乡镇园区要迅速将指挥部要求传达到管辖区域内的企业,提前做好相应安排,严格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禁止开复工期间的巡查、监督、监管,严防私自开复工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