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释放我区经营场所资源,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3号)要求,根据城镇管理需要,现制定静海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个体工商户应当严格遵照《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不得将负面清单中的下列场所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
序号 | 禁止登记经营的 场所区域 | 禁止登记经营的限制性条件 | 依据 |
1 | 坐落于泽水北路东侧、中央大道北侧的丁香岛小区全部房屋;坐落于泽水南路东侧、中央大道南侧的鸢尾岛小区全部房屋;坐落于泽水南路西侧的瑞城东苑小区25号楼至78号楼 | 2020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期间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
2 | 坐落于泽水南路西侧的云燕庄园全部房屋;坐落于泽水南路西侧的瑞城东苑商业全部房屋 | 2020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
此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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