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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海道东侧片区等2个片区土地征收开发方案(2021-2022年)》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资源局静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1/05/24 16:48:17


关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海道东侧片区

2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20201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津规资源发〔202180号)要求,结合静海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组织编制了《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海道东侧片区等2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范围内,共涉及金海道东侧片区和纬八路北侧片区两个片区,占地面积共计61.8247公顷。

金海道东侧片区占地面积50.8134公顷,其中国有土地8.8071公顷,集体土地42.006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十六号路,西至金海道,北至十五号路。

纬八路北侧片区占地面积11.0113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经七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经六路,北至纬六路。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是培育智能制造、生物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服务产业等新兴产业,发挥项目优势,吸引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中的上下游企业进驻静海开发区,并推广带动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升级的需要,符合《天津市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发展方向,是落实《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定位为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生物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配套科技服务业。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将推动自行车电动车、家居为代表的轻工等产业转型升级;将建成为以智能产业为依托的智能产业园,将有力提升产业智能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装备制造业集群,将推动生物健康产业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发展,打造京津冀生物健康领域关键技术、核心部件和重大产品的自主创新型高地、应用示范基地和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适宜性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期间总体规划管理一张图的通知》(津规资总发〔202148号)中确定的“过渡期总体规划管理一张图”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内,已与正在编制的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做好衔接,确保将本成片开发区域纳入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

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不涉及占用大运河文化带规划范围、不涉及占用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要求,成片开发区域符合成片开发的底线约束要求,选址具有合理性。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和城市道路用地等,《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2022年,方案实施符合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金海道东侧片区成片开发区域范围确定受限于相关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17.8210公顷,占比为35.07%,纬八路北侧片区成片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4.8152公顷,占比为43.73%。但开发区北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为42.57%,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津规资源发〔202180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实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城镇建成区;有利于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为当地人民提供大量隐性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规〔20212号)规定执行。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地址:东方红路11号增6号、邮编:301600、联系人:于军伟、联系电话:68962675)书面反馈意见。


附件: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海道东侧片区等2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公示稿-附图

1-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海道东侧片区等2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成片开发范围图(金海道东侧片区)

2-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海道东侧片区等2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成片开发范围图(纬八路北侧片区)

3-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海道东侧片区等2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征地时序示意图(金海道东侧片区)

4-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海道东侧片区等2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征地时序示意图(纬八路北侧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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