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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独流减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文章来源: 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10/28 15:31:44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独流减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独流减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独流减河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在静海区涉及10个街道。

序号

登记单元名称

区县名称

街镇名称

村庄名称

1

独流减河

静海区

独流镇

下圈村

2

独流减河

静海区

良王庄乡

胡家村

3

独流减河

静海区

良王庄乡

良三村

4

独流减河

静海区

良王庄乡

四小屯

5

独流减河

静海区

良王庄乡

岳家园村

6

独流减河

静海区

良王庄乡

岳家园村

7

独流减河

静海区

团泊镇

静海县团泊洼水库管理处

8

独流减河

静海区

团泊镇

团泊村

9

独流减河

静海区

团泊镇

大港石油管理局团泊洼生活基地

10

独流减河

静海区

杨成庄乡

管铺头村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