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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承接静海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 静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11/01 17:03:50


关于征集承接静海区开办企业

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津政务函〔202012号)和《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的通知》(津政函〔202115号)要求,继续公开征集承接静海区企业开办印章刻制服务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印章企业接受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委托,对静海区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业务提供刻制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已纳入天津市电子印章刻企制作名录且处于正常开业经营状态

(二)承诺自接到印章刻制信息后0.5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工作并送至政务服务办公室指定窗口或按照企业指定地址寄出,寄送费用包含在印章刻制费用内。

(三)印章刻制不强制要求安装安全芯片每套印章费用100包括实体印章三枚(红胶皮平纹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60电子印章(电子公章、电子财务专用章和电子发票专用章一枚),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0。另外,印章刻制单位自愿赠送开办企业法人实体章和合同实体章各一枚。

三、合作方式

所有愿意接受征集条件的企业,将有效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公章刻制业备案回执》)、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的扫描件发送静海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务邮箱(jhqzwfwbgs04@tj.gov.cn并电话告知联系人报名情况,静海区政务服务办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四、征集时间

请印章企业在2024114日至1110日之间提交申请。

联系人:郝学丽咨询电话:022-68608689






天津市静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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