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我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的相关规定,区食品安全办牵头相关部门编制了《静海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二、任务目标
全年安排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381批次;对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开展复查;全区地产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等重要指标达到100%;医疗机构、用餐或供餐人数较多的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5%;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大局稳定。
三、主要内容
《计划》共安排部署了32项年度重点工作,分别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方面的内容和根据我区实际提出的新举措。
(一)在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方面。紧紧围绕八个坚持,统筹做好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坚持责任导向、强化工作机制;二是坚持民生为本、强化问题整治;三是坚持科学高效、强化过程监管;四是坚持法治保障、强化标准管理;五是坚持能力提升、强化治理水平;六是坚持多方参与、强化社会共治;七是坚持提质增效、强化产业发展;八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落实。通过以上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在创新我区工作举措方面。共安排四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排查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强化静海区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区供销系统所属农村经营网点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各类假冒伪劣食品经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流入农村市场。二是持续推进“三小”食品安全治理。以“公示完整、卫生达标、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操作规范”为目标,以校园周边、医院周边、车站周边、商业综合体和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三小”食品安全治理。三是持续推动食品产业集中区规范提升。聚焦我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酱腌菜、膨化食品等食品产业聚集度较高且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通过采取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管、优化产业布局、树立标杆规范等措施推进食品产业提档升级。四是持续强化“静沧廊”协同机制建设。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要求,持续强化同河北省沧州市、廊坊市食品安全监管联动合作,完善协作机制,积极推进“静沧廊”一体化发展,共同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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