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统计局2021年度
执行《办法》和《通知》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根据市统计局通知要求,区级统计机构每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执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情况以及本地区《汇总表》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机构正式行文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的背景
为切实提高数据质量,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受侵犯,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天津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静海区统计局深入开展学习,推动工作落实。
二、执行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
区统计局严抓《办法》宣传学习,并将之纳入统计法治宣传学习工作之中。2021年9月24日,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宁华处长到静海区开展周末大讲堂,专题宣讲统计法治,并对《意见》《办法》《规定》三个中央文件,结合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开展统计法入党校,于6月1日和10月21日两次入党校为领导干部宣讲统计法和《选编》,在学习中结合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分析透彻,内容丰富,对防惩统计造假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通过一系列宣传培训,强调督促全体统计人员提高认识,熟知《办法》,为防惩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保驾护航。
(二)周密部署,严抓落实
静海区在制定出台的《天津市静海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中明确要求,要持续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区统计局严格按照责任制规定要求和《天津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季度按时汇总上报;并要求各乡镇、园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规定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形,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认真填写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按季汇总,如实报告,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本单位《汇总表》复印件与《记录台账》永久保存。
三、下一步工作
继续把学习和贯彻执行《办法》和《通知》做为经常性工作抓实抓好,切实保障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结合提升数据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细化数据核查要求,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决策服务能力水平。
特此报告。
附件:1.2021年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
2.《天津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
3.《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
4.《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统计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