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141台燃煤锅炉“清零”任务,加快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改燃工作,按照区工业经委《静海区2017年141台燃煤工业锅炉改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负责改燃项目备案审批工作,为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改燃项目备案审批工作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到静海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B区三楼51号窗口领取《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申办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见附件1、2、3,相关材料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
第二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静海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B区三楼49号窗口,启动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程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天津市企业投资联合审批联办单》及《申请材料接收单》;
第三步: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后,将申请材料即时送达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进行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四步:区行政审批局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 程 联系电话:68608629)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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