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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462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8/08/02 10:50:59

孔凡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静海区农口四个事业单位机构性质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编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县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权问题的通知》(津编发〔2011〕1号)有关规定,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等级规格相当副处级(县属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撤销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审核、审批。经与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沟通了解,2017年,我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滨海新区、河东区、北辰区、武清区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滨海新区、北辰区、武清区均对农口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了全面清理,划归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保留相应公益服务职能,同时整合行政执法职责,统筹执法力量,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通过改革,基本做到了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目前,我市改革试点工作已经中央编办验收通过。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市编办建议,在本次机构改革过程中,结合我市农业地区实际,统筹考虑农口事业单位机构性质问题,进一步规范农口单位行政职权运行,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感谢您对静海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对我们的答复尚不满意,可与我们联系,以做进一步沟通。

   2018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861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