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
重大行政决策》政策解读
问:《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的批复》和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平原区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制定《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
问:《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目标是什么?
答: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全面落实“到2022年,除应急情况外,静海区基本实现深层地下水零开采”的要求,降低水资源开发强度,切实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实现静海区自来水管网全覆盖,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水安全保障。
问:《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是对静海区范围内的89家企业和23处集中畜牧养殖场进行水源转换,铺设给水管线约80公里,回填封停机井115眼,估算投资1.5亿元。工程投资由市级补助资金、区自筹资金、供水企业承担资金解决,资金比例为4:4:2。
问:《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怎样实施?
答:工程由区水务局作为决策承办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配套制度;区水务局下属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作为工程项目法人,办理工程的各项前期手续,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区水务局组织自来水公司、首创水务公司等工程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管线按照接入水源供水企业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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