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文字解读

您所在的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静海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03/04 08:48:40

《静海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问:政策扶持对象和业务主要有哪些?

答:该政策扶持的对象需是静海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业务范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

问:申请贷款需要去哪个银行办理?由谁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答:我区此项惠农政策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静海支行负责。天津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了解贷款人相关情况后,提供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1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问:办理此项贷款有什么费用?

答:贷款年化息执行3.85%-5.8%的贷款年利率(视贷款主体的个人征信和资信情况决定),担保费率为0.8%(根据农担公司收费标准调整)。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农担公司不超过一年年化3%的贴息扶持(贴息扶持政策随市级政策情况随时调整)。

问:贷款流程简单介绍一下?

答:1.有贷款意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属地乡镇政府提交申请;

2.经审核后推荐给区农业农村委

3.区农业农村委按条件筛选后建立项目库并推荐给邮储银行

4.邮储银行静海支行进行独立调查评审,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相关程序予以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