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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更新时间:2022/03/15 10:08:00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问:《实施方案》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规销售烟草及其他违法商业行为侵害,严厉打击整治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有损学生德育教育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津政办发202210部署和区领导指示要求结合静海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实施方案》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部门协同、联合执法,以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为重点,坚持“重拳打”与“长久治”相结合,“稳、准、狠”与“短、平、快”相结合,在全面、彻底、精准、合力上下功夫,以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更严厉的惩治手段、更全面的宣传教育,打造呵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安全区”,有力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问: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一)开展校园周边网点“清零”行动。以普通中小学、特殊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50米范围为界,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零售户,坚决予以清零;对现存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零售户,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对在校园周边200米内销售电子烟产品的行为,坚决予以清零。要严格执行在校园周边200米内严禁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规定,对违规设立的,坚决予以清零。要严格执行在校园周边200米内严禁设立彩票网点的规定,对现有学校周边200米内的彩票专营场所,实施清单化管理,按照许可期限逐步予以清零。

(二)切断烟酒制品流入未成年人群渠道。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彻底清理互联网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制品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常消费、易聚集的场所,以及自动售卖机、无人商店、潮品店、文具店、玩具店、电竞酒店等非传统销售场所,清除监管盲区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严肃查处各类少年宫、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商场儿童活动区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行为。

(三)严惩损害未成年人健康的违法商业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充分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对全范围内的超市、便利店、商场、网吧等重点场所进行严密监管。对烟(含电子烟)酒制品、彩票、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户不履行核验身份证件、设置警示标志、拒绝未成年人购买要求等法定义务,以及向未成年人销售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等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问:专项行动期间,实施的治理措施有哪些?

答:(一)开展“清零”行动。对普通中小学、特殊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范围“红线”内的烟草零售户、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彩票网点,实施清单化管理,依法销号清零。

(二)阻断两个渠道。通过对全市范围内的超市、便利店、商场、网吧等重点场所,以及互联网、非传统销售场所的严密管控,切实阻断烟酒制品流入未成年人群的渠道。

(三)打击三种行为。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健康的违法商业行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向未成年人销售相关产品和提供服务的烟酒制品、彩票、网吧经营户依法查处。二是严厉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行为,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三是严厉打击假借电子烟销售的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添加违禁成分,贩卖、组织吸食等犯罪行为,要一网打尽。